一、总体要求
继续实行全年度、全天候、全方位秸秆禁烧禁抛,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严格实行结果导向型考核,落实镇村统筹责任,加大秸秆全量还田和秸秆收集的奖补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全面禁止露天禁烧农作物秸秆,禁止秸秆抛入水体,禁止在公路上打谷晒粮,确保全镇秸秆禁烧禁抛率100%。
二、重点工作
1、健全完善责任包保网络体系。按照结果导向型考核要求,切实加大双禁行政推动力度,建立健全以村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的的网络体系,与包保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将秸秆禁烧禁抛责任落实到人,与每一田块种植户签订承诺书、确保包保责任沉边盖底,不留死角。继续将省道以上公路每侧3公里范围、通村公路每侧1公里范围作为双禁重点区域,继续实行远程实时监控,各村对双禁重点区域要配备精干力量,落实包保措施。双禁重点区域内发生烧抛现象视同卫星遥感发现火点处理上报。今年将强化油菜、黄豆等秸秆的烧抛现象督查巡查,油菜、黄豆等农作物秸杆均纳入双禁考核范围。
2、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按照“明确方案、自主申报、市级核定”的模式,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各村要将双禁重点区域全部实行全量还田,鼓励整村推进全量还田。要及时公布农机作业指导价格和奖补政策,广泛进行宣传,严格加强监管,确保还田补助真正惠及农户。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对未安装切碎抛撒装置的收割机一律不得进入还田区域作业。
3、继续鼓励秸秆收集综合利用。各村要进一步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鼓励因地制宜进行整村整体打包,发包给秸秆收集加工企业。要有偿地组织动员友邻乡镇来收集,要发挥经济人作用,以组或以圩口集中收集堆放。要积极推广秸秆种植食用菌、草绳编织等综合利用技术,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
4、坚持全年度督查巡查。秸秆禁烧禁抛由以下五个层次负责巡查督查。一是镇、村负责本区域内巡查,分区域落实巡查包保责任,接到上级通告后20分钟内到现场进行处置,镇分管负责人、村支书对巡查工作负总责。二是接受市“三个全面”驻点督导组对全镇双禁工作到位情况和日常巡查开展情况的督查,各村要将责任书、承诺书、工作方案整理收集,市督导组对全镇责任书、承诺书签订情况进行专项督查。三是接受市环保监察大队及各中队双禁执法巡查,发现烧抛现象通知镇到场处置,并现场执法取证,报送市双禁办。四是各片、各村巡查组负责对本地段重点路段进行包保巡查督查,主要督查宣传发动、措施落实、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情况。五是配合市纪委、环保局、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组,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曝光并严肃处理。
三、奖补政策及责任追究
(一)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补助。秸秆全量还田100%,对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每亩补助25元,由各村按相关工作要求申报还田面积、补助对象,市级审核后由镇组织实施。还田面积经第三方验收确认后,发放还田补助。对利用手扶拖拉机进行还田的,按照上级文件规定,一律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工作奖补。一是考核对象:镇分工干部、村负责人。二是考核要求:全面推广秸秆全量还田,禁烧禁抛率达100%,清田离田双达标。清田工作市考核合格,镇补5元/亩到村。三是考核办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市验收合格的村,得满分。
(三)奖补金额。村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单位部门负责人联动挂村考核,每人从工资中拿出2000元,镇财政配套2000元。
(四)责任追究的范围。秸秆禁烧禁抛中出现以下具体情形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责任追究。
1、未按照工作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建立组织网络,目标责任分解落实到不位的;
2、未按要求设置秸秆集中堆放点的;
3、未按照工作要求全年度督查巡查,在夏收夏种与秋收、秋种时节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等时段,未按照工作要求全面实行24小时巡查的;
4、对本村承担的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贻误工作的,或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检查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彻底的;对市委、市政府《全年农作物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实施意见》明确的目标任务、要求等贯彻执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
5、对被省卫星遥感拍到、市领导或市督查组巡查发现、群众举报属实以及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火点(抛入水体处),造成严重影响的;
6、在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等其他行为的;
7、工作日期间擅离岗位,无故旷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消极怠工造成后果的。
(五)责任追究的方式。
1、凡被泰州及以上通报的实行年终目标一票否决,对村主要负责人行政上予以撤职、罢职处分。
2、凡被市、镇巡查发现通报的火点、焦斑点、抛入水体的秸秆,分别给予村主要负责人免职、降职、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处分,并扣罚工资1000-3000元。
3、清田离田被市检查组认定不到位的,参照市镇烧抛点责任追究情形处理并予以扣分。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蹲点镇干部、片长以及村负责人为双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片村双禁工作负总责,要因村制宜,制定好本村的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包保体系,保障双禁工作顺利开展。镇农业、农机部门负责秸秆还田及收集利用技术服务,指导各村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工作。镇双禁办要及时做好全镇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
2、细化工作方案。各村要根据本地农作物种植面积、机械保有量、农田基础设施等情况,结合上级工作要求和有关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本村全年度秸秆双禁工作方案。双禁包保责任、禁烧禁抛承诺要细化到具体责任人、种植户,巡查区域、巡查时间要细化到具体村庄和交接时点,杜绝巡查真空和相互推诿。
3、强化宣传教育。适时召开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动员会议,进行全面动员,发布全年度、全天候、全方位秸秆禁烧禁抛通告;环保、农业、农机等单位部门根据自身的工作职责,做好各类群体的宣传教育工作;全面展开舆论造势,宣传典型经验,曝光烧抛现象,形成浓烈氛围。镇双禁办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接受群众举报。各村要通过向村民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形式,确保全年度、全天候、全方位禁烧禁抛要求传递到每家每户。农机站要会同各村及时发放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告知书,制定出台农机作业指导价,并通过多种方式告知各种植户。对哄抬农机作业价格的要严肃查处,确保农民受益。
4、强化技术指导。农技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通过多种途径将秸秆机械化还田相关技术要求宣传到每家农户,确保家喻户晓,对秸秆还田区域落实技术人员踏田指导,指导农户按照技术要领进行水浆管理,减少肥水排入河道,确保不发生水体污染。农机部门要加强作业机械的组织力度,未安装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不得进入还田区域作业,要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宣传到每个农机手,指导农机手掌握秸秆还田各项技术要求。各村要科学选择秸秆集中堆放地点,集中堆放地点要远离加油站、高压线、学校、村庄,禁止将秸秆堆放在河边、路边、树下、桥下,堆放在圩堤外青坎的,地面增高要在2.5米以上,切实消除污染隐患。要加强巡查,广泛宣传公路打谷晒粮危害,及时制止在公路上打谷晒场、放置障碍物等行为,维护交通安全。
5、强化第三方核查。秸秆机械化还田严格按照省规定要求,实行第三方核查,规范政策告知、登记造册、公示审核、农户确认、第三方核查、资金拨付等程序。加强对秸秆收集量的核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对违规早领补助资金、抛用或挤占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并进行通报。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5月15日前)
公布全镇双禁各项政策意见,研究制定全镇全年度秸秆双禁工作方案,报市审核通过后,形成双禁具体规划和政策意见,完成包保体系建设、落实还田面积。
(二)实施阶段(2019年5月25日起)
(1)宣传动员。发布全镇秸秆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通告,召开双禁动员大会,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全面启动双禁工作。各村要利用过街横幅、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做好禁烧禁抛政策、综合利用技术以及处罚措施等宣传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共同做好秸秆禁烧禁抛工作。
(2)全面巡查。各村根据农作物收割动态,适时启动全面巡查,要高度重视油菜、黄豆等秸秆收集利用,巡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镇双禁办全面启动巡查执法,同时镇纪委开展专项效能监察。
(3)夏季清田。6月上中旬,各村全面开展秸秆清田行动,6月下旬,接受双禁办、农机局组织秸秆清田行动专项考核。秸秆清田行动期间,加大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清田过程中发生的烧抛现象。
(4)秋季动员。10月份,完善双禁工作制度及政策,加大宣传引导。发放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通报9月份之前的双禁考核情况,召开秋季相关工作会议。
(5)秋季清田。秋季秸秆清田要求在水稻收割的同时强化秸秆清田,收割一块清田一块,12月份接受市双禁办、农机局组织秋季秸秆清田行动专项考核,继续强化巡查督查,确保双禁工作常态长效。
中共江苏省兴化市兴东镇委员会 江苏省兴化市兴东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