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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五接镇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7-23  浏览次数:72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镇级政府作为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的责任主体,直接负责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等重点任务,距离农作物收割不足4个月时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工作迫在眉睫,中国秸秆网将刊发基层政府农作物秸秆实施方案,供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政府、企业、技术研发、农民群众等行业内外参考。


              

   各村、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五接镇2019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人民政府

2019520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维护公共安全、促进农业增效为目标,全面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关于印发通州区2019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意见的通知》,把秸秆综合利用作为发展现代农业、防治大气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统筹规划,强化扶持,创新机制,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农业面源的污染防治,进一步构建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弃置问题,促进秸秆资源有效利用、农业增产增收、生态环境改善。

二、目标任务

全镇全时段全面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确保无国家、省、市、区火点通报,无因大面积焚烧和秸秆抛洒而引起的空气污染、消防、交通及水源污染事故。按照“1+X”(即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主,其他多种形式利用为辅)的模式,大力推进以秸秆机械化还田为重点的综合利用工作,完成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1.3万亩、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1.3万亩,建设6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

三、主要措施

1.全面落实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镇成立10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巡查组,分别由镇党政领导带队,负责对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进行全天候巡查。各村对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成立村综合利用工作组和禁烧巡查组,村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村主任为主要责任人,具体抓,抓细、抓实;全体村干部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镇巡查组需每天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禁烧巡查情况,同时,设立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各村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外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禁烧禁抛和综合利用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二级支部、村民组长及中心户的作用,实行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农户、农户包田的四级联保综合利用和禁烧责任机制,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农户落实秸秆处置帮扶措施,切实做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无缝隙落实责任。今年上级将继续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推行视频24小时不间断监控,实现自主报警,实现秸秆禁烧由人防向技防的转变,探索实现以技防为主、人防为辅的新监管模式。

2.强化综合利用和禁烧舆论造势。各村要充分利用多载体、多渠道,采用开辟专栏、贴标语、挂横幅、召开广播会、微信公众号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焚烧对环境、交通安全和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科普教育,要求各村在重点区域及主要路口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横幅,要组织村干部进组入户,逐户签订禁烧和还田协议书,一对一、面对面地向群众宣讲政策规定,告知秸秆还田增产节本、改良土壤功效和作业直补农户的政策,强化环保意识和科学种田意识。学校要组织开展上好一节禁烧宣传教育课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以及发放告知书、公开信的形式,让学生影响家长,积极营造群众理解禁烧、支持禁烧、参与禁烧、支持还田的工作氛围。要积极动员广大农户采用多还田一点、多打捆一点、多堆放一点、多挑运一点等四个多一点的措施,加快秸秆还田和多途径利用。

3.全面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水平。以稻麦秸秆为主,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是现阶段解决秸秆出路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全镇夏季主推三麦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插秧技术,秋季主推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配套机直播三麦技术,农机、农艺措施结合,充分发挥秸秆还田增产节本优势。各村要加大秸秆还田技术示范推广力度,稻麦种植面积较大的村夏秋每季要至少召开1次现场会。要采取理论教学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技术培训,从源头提高机手作业技能、强化作业安全意识。要充分结合今年开展的镇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创建活动,根据自身机械装备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发展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还田机、插秧机、植保机等高性能作业机具,提高秸秆还田及种植、植保等作业能力。要加强电灌车口的维修管理,确保麦秸秆还田期间的用水需求。要将禁烧重点区域和种植相对连片区域(全托管、家庭农场、种田大户)作为示范区域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

4.拓展秸秆多途径利用渠道。鼓励通过工业原料、能源、饲料、食用菌基料、堆肥、生活能源等多种方式进行秸秆再利用。扶持多种主体就近就地将秸秆粉碎压制固化成型,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产业,替代煤炭等燃料,积极探索燃煤小锅炉改造与推进秸秆成型燃料有机结合。各村要因地制宜,制订切实可行的多途径利用方案。加强对已建收贮点的指导,要在各村设立临时堆放点,以便群众堆放。临时堆放点要有明显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看管,防止发生火灾等各类安全事故。在集中处理秸秆的同时,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积极性,鼓励群众一家一户通过用作生活燃料、秸秆编织、整草覆盖、堆肥等多种途径和措施解决秸秆的综合利用问题。

5.加强行政推动力度。镇政府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禁烧禁抛及综合利用工作组成员、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工作落实到位,今年镇实行党政领导带队巡查制度,负责对各村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情况巡查督查;综合利用组负责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宣传、培训指导和机具调度,负责秸秆还田后的肥水运筹、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以及秸秆多途径利用;镇财政所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和监管。

各村要推进土地适度流转,结合全托管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为规模化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创造条件,提高作业效率和单机作业量。要按照镇政府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任务(见附件),认真组织落实还田区域和作业机手,及时做好还田数据的汇总、核查、公示和申报;各村分片落实专人负责还田工作,做好还田作业的实施管理、数据统计,对统计上报的还田面积要进行核查。要努力推广往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的先进工作经验,积极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发动基础条件好、还田任务重、大中型还田机械数量多的村创建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发挥村一级在秸秆还田实施中主阵地作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建立村组收集、运输,村(收贮点)处置的秸秆多途径利用机制,建立稳定的秸秆收贮运输队伍。

各村要制订秸秆禁烧巡查方案、应急预案、特殊农户秸秆处置方案,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六定禁烧措施,各村要成立应急分队,每村应急分队5人以上,昼夜不间断巡查,严防死守,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有黑斑必除。对宁通高速公路、沿江公路、平五路、兴五路、村村通公路周边等重点区域,要重兵把守,重点防控,发现苗头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对露天焚烧秸秆不听劝阻的,依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焚烧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或导致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执行火点上报制度,巡查发现黑斑及时消除,次日发现黑斑仍未消除的连续统计为火点,直至消除为止。严禁秸秆抛河,凡出现秸秆抛河的,所在村责任人应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打捞,防止造成水体污染。

6.加大财政扶持力度。(1)对50马力及以上大中型拖拉机实施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三麦补助40/亩(其中省级配套20/亩、区级配套10/亩、镇级配套10/亩)、水稻补助30/亩(其中省级配套20/亩、镇级配套10/亩),作业补助对象为实际种植户。(2)对牌证齐全有效的联合收割机、50马力及以上大中型拖拉机进行秸秆切碎、秸秆还田作业的,每年每台定额作业奖励1000元。(3)对三麦种植面积1000亩以上、还田率达到80%以上或水稻种植面积1500亩以上、还田率达到80%以上,以大中型拖拉机还田作业为主,高性能还田、种植和植保等作业机械达到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创建配备要求,申报还田补助面积经区级第三方核查,抽查准确率达到95%及以上且无被上级通报火点的村,经考核验收为区级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每村奖励3万元。(4)对秸秆收贮点收贮的秸秆由镇农业、财政等部门对收贮、销售票据等审核汇总,经村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统一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有关人员,在村级审核的基础上,进行复查后,统一上报区农委,经验收合格后,根据收贮量给予40/吨补贴,由区财政统一下拨到镇财政所,由镇核拨到收贮单位。

7.强化秸秆还田和多用途利用管理。各村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秸秆切碎抛撒及秸秆还田作业,严格实行联合收割机不安装秸秆切碎抛撒装置不得下田作业的强制性措施。要加强对作业机手的管理,要求机手严格按标准作业,保证还田质量,监督机手合理收费,保持作业市场价格稳定。要在秸秆还田作业期间,同步做好还田面积和还田质量的统计、确认,保证作业结束后及时准确上报还田面积。对作业质量不达标和秸秆离田的一律不得为其申报秸秆还田作业补助,同一作业地块同一季节不得重复申请作业补助,确保上报的秸秆还田作业补助面积真实、可靠。要严格执行村级作业确认、填报作业数据镇级审核镇组织分村公示的程序,确保操作程序规范透明。要加大对作业补助对象的审核力度,确保补助对象符合政策规定。每季作业结束后,村于夏季630日、秋季1130日前,将《2019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分组确认统计表》、《2019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村级申报表》、《2019年(夏、秋)季秸秆机械化还田示范村申报表》报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组织对村申报数据进行审核,审核后分村将作业补助对象和金额在村政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各村公示情况应拍照留存。区级第三方将加大对各村进行现场核查力度,对上报数据经区级第三方核查,核减比例大于5%及以上的村,同比例扣减被核查村秸秆还田补助面积,同时取消秸秆还田示范村参评资格,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党纪政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强化秸秆还田机械管理,农忙前要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检修调试,确保机具技术状态良好。申请享受作业奖励政策的机具,必须纳入农机安全监管且在我镇进行秸秆切碎或秸秆还田作业。要保证秸秆能源化利用点、秸秆收贮点机械处于在用状态,严禁长期闲置不用。要建立秸秆收贮、生产和销售记录台账,凡收购秸秆的,均需开具收购票据,做到账物相符。镇农业服务中心技术人员农忙期间要下到田间地头,现场指导农机手严格按技术规范作业,对具体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提高秸秆田间打捆、粉碎打包、秸秆堆肥、秸秆饲料的成效。

8.严格考核奖惩。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严肃奖惩。镇巡查组要深入各村,切实履行责任,对各村进行严格考核。镇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对各村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进行补贴和奖励,由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工作组根据工作量和完成情况对各村进行考核,下发工作经费,经费可用于工作考核、社会宣传、巡查督查、应急措施等经费支出,参与禁烧禁抛工作的村干部可根据考核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补贴每季不超过2000/人的标准)。在年度秸秆禁烧禁抛考核中,各村要对禁烧工作严防死守,凡因工作不力,被各级督查组认定的第一把火,罚村2000元,支部书记在全镇大会上作深刻检查,并通报全镇,取消当季奖励,并对全年各项评优工作一票否决。凡被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涉及到的村,每个火点扣40分,扣除补助经费的50%;被市通报的,每个火点扣20分,扣除补助经费的30%;被区通报的,每个火点扣10分,扣除补助经费的10%;被镇通报的,每个火点扣5分,扣除补助经费1000元;被媒体曝光或群众举报并核实确认的一处火点的,扣5分,扣除补助经费1000元。同一火点被不同层级通报的,以最高扣分扣费计算。凡补助金额不足以扣除的,扣完为止。鼓励村加大秸秆禁烧的处罚力度,全面推行村自行处罚火点6起(200元及以上)可抵消区或镇通报火点1起(黑斑、抛河参照以上执行)。

9.补贴标准。在禁烧工作期间,参加禁烧工作的村干部,按照每人每天(午、晚各20元)40元的伙食标准补贴到各村,参加禁烧巡查的区镇人员机关食堂统一安排工作餐。派驻到村参加秸秆禁烧的城管队员每人每天补贴交通费用30元、伙食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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