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条块结合、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打好农作物秸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禁烧“组合拳”,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镇域范围内出现农作物秸秆焚烧现象,努力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有效遏制因农作物秸杆(含杂草、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焚烧对环境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对环境空气质量恶化。
二、禁烧重点控制时段
(一)禁烧重点控制时段
夏季:4月—6月
秋季:8月—11月
(二)禁烧常态化控制时段
除重点控制时段外的时段
三、禁烧重点区域
主要禁烧重点区范围为:
(一)全镇13个行政村区域。
(二)机场及场镇周边2公里范围。
(三)重要的电力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林区及校园周边。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方案及宣传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制发2018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成立禁烧联合执法巡查组与工作督查组。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各村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
(二)督促检查阶段(4月-12月)。按照禁烧时段及禁烧重点区域,分时段组织秸秆禁烧的督促检查。
1.禁烧重点控制时段(4月20日至6月30日,8月1日至11月30日)。
镇值班组人员对13个村夜间巡查,要深入到社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落实,及时制止秸秆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要建立全天候、无缝隙禁烧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防死守,确保做到“全天无火光、田块无黑斑”。
要根据秸秆收割期等易发生秸秆焚烧的时段,组织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发现焚烧问题要通过电话督促、短信督促、定期通报、约谈问责等方式督促整改。
各村要每周组织人员巡查督查,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好记录,如实填写巡查日志(详见附件3),并将情况汇总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2.禁烧常态化控制时段(除重点控制时段外的时段)。
各村要通过建立巡查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实现农作物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
五、工作措施
1、完善和落实好各级责任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必须签到村、社和户。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宣传横幅、标语、传单、宣传牌、村村响、宣传车等要全部用上。
3、开好到户的宣传培训会,秸杆综合利用措施培训和焚烧秸杆的危害性要家喻户晓,让群众自觉抵制焚烧秸杆的不良风气。
4、健全各级秸杆焚烧工作组织机构,镇上有领导组、督查组、综合利用技术指导组,巡查组。村上要有巡查组和工作督导组。
5、巡查工作要天天到位,重要地段和区域要设置严防死守,发现有烟雾及时到现场处置。
六、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村及镇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认识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认清农作物秸秆焚烧的严重危害,切实增强做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禁烧工作贯彻落实到位。支书要加强全面领导,宣传和督查,村主任、社长要切实担负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禁烧要求、措施传达到位。
(二)各司其职,加强监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牵头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建立督查制度,组织巡查,并进一步加大秸秆还田力度;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站要负责引导鼓励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镇农业服务中心兽防站要负责鼓励畜禽养殖场(户)和小区、饲料企业利用秸秆生产优质饲料;要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中,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推广和操作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
(三)强化宣传,疏堵结合。各村要通过广播、标语、宣传栏、流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宣传秸秆焚烧的危害和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支持禁烧、主动禁烧的积极性,夯实秸秆禁烧工作的群众基础。
(四)落实责任,建立机制。一是镇对各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对农户签订承诺书,建立健全秸秆禁烧责任网络,使禁烧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抓落实,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严防死守,及时发现和坚决制止秸秆焚烧行为。二是各村要配合上级部门加大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信息,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严肃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五)加大督查,严格问责。各村委要建立健全巡查、督查和考核问责机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以铁的纪律保障夏秋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全力完成秸秆全面禁烧任务。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在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中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镇纪委按照相关规定追责问责。秸杆禁烧实行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倒扣分制,禁烧重点区域发现一起扣0.2分,非禁烧重点区域发现一起扣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