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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 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操作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0  浏览次数:550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按照省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要求,为进一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现根据我省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此操作办法。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突出重点,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机械;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鼓励科技创新,加快农机装备科技产品推广,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有效提升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重点,分步推进。将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键环节的农业机械率先纳入补贴范围。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逐渐将安全、适用、高效且条件成熟的产品纳入补贴,以满足更多秸秆综 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农机补贴需求。

(二)注重引导,绿色优先。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淘汰能耗高、技术相对落后的农业机械。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购置节能、环保、高效的绿色农机装备,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三)规范实施,讲求公平。建立规则明晰,公开透明的操作制度,营造公正公平的良好氛围,推进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三、具体办法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 “ 购机者 ” ),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 营的组织。

(二)补贴资金。对于纳入我省补贴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农业机械,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给予补贴。

(三)补贴机具。紧紧围绕当前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点和薄弱环节,重点保障打(压)捆机、圆草捆包膜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秸秆压块(粒、棒)机、粪污固液分离机、热风炉(生物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农业机械补贴需求。

对于纳入补贴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农业机械实行敞开补贴。

(四)补贴产品的资质。补贴的农业机械必须是安徽省《 018 - 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 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原则上,省农机局每年将集中不少于两次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投档审核工作。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生产企业按照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对产品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五)补贴标准。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 2018 - 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六)农机产销企业责任。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机产销企业,要按照要求进行产品投档,自主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完善补贴产品相关信息,并对其提交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补贴产品 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 “ 谁确定、谁负责 ” 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对其确定的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的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要规范、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各级农机财政等部门,做好机具核验、抽查等工作,并对申请补贴产品的一致性负责。对于投诉集中, “ 三包 ” 服务不到位,价格虚高,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的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农业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我省 有关规定处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 销补贴产品的补贴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产销企业自行承担。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加快推进我省秸秆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相关要求,加大补贴政策宣传力度,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装备有序纳入补贴范围,既要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又要确保程序规范,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供有力的装备支撑。

(二)扩大宣传,公开信息。加强农机购置 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网上公开补贴政策相关信息,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对于纳入补贴范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机产品,要按照补贴政策要求,及时公示和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

(三)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惩失信违规农机产销企业。重点加强对大中型农机具的核验和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等异常申请补贴情形的监管。加强购机者信息保护,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有效推进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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