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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什邡市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4  浏览次数:91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关系生态文明建设和资源节约利用,根据《四川省大气 水 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蓝天保卫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污防“三大战役”办〔2017〕33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川发改环资〔2017〕470号)精神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通告》规定,为有效解决秸秆(包括枯枝、落叶、杂草及生活垃圾等,下同)露天焚烧问题,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更好地推进我市“蓝天工程”,现就做好我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

(一)工作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原则,以全年全域禁烧为基础,以秸秆“五化”(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工业原料化)利用为抓手,确保我市水稻、小麦、油菜、大蒜、川芎、玉米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100%,做到“天空不见烟雾,田间不见黑斑”,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全面落实秸秆禁烧任务,进一步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改善。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施秸秆禁烧常态化管控,全年全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各镇(街道、经开区)要与市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镇、村、组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户与组签订禁烧承诺书,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制定全年全域细化到组的网格化管理方案并报市禁烧办备案。

2.坚持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采用网格化管理方式,采取有效的监管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秸秆焚烧现象发生,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覆盖栽培还田、田边地角堆沤腐熟还田等,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积极开展秸秆收集利用,各镇(街道、经开区)要与所辖各村具体研究秸秆利用方式及收集办法,积极鼓励动员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秸秆收集利用,充分发挥我市秸秆收集加工企业对秸秆利用的主导作用,积极拓展秸秆“五化”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3.坚持强化机制,以用促禁的原则。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环境保护工作“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的要求,各镇(街道、经开区)要结合实际,按照以下办法开展工作。一是以用促禁。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建立镇(街道、经开区)秸秆综合利用组织机构,专门负责推广就地还田技术,协调组织专合社进行秸秆收集利用。二是以责促禁。各镇(街道、经开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牵头成立秸秆禁烧巡查组,进村入户开展宣传巡查,严格执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对工作推动不力、致使环境质量恶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人要实施约谈,对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主要工作方案

(一)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各镇(街道、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要对今年的秸秆禁烧工作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要坚持以往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加重处罚,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要召开专门会议,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切入点,突出治理大气污染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部署。要出动宣传车深入田间地头,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及时把《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张贴到村、发放到点。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实现舆论宣传全覆盖,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安排专人加入市禁烧工作QQ群(群号115147235)。禁烧区域要有宣传横幅,确保宣传面达到100%。市禁烧办要通过培训、电视、报纸、会议、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和综合利用的益处;市环保局要加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农业局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指导和协调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认真组织,落实责任。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包村市级部门是秸秆禁烧工作的共同责任主体,要坚持“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建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主动抓,包村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细化考核内容和奖惩措施。各镇(街道、经开区)党政一把手为秸秆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农户(业主)为家庭承包(流转)土地所种植作物秸秆禁烧的直接责任人。已征未用土地按属地管理,由各镇(街道、经开区)按行政管理区域进行管辖。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禁止农户向沟渠、道路丢弃秸秆,镇、村要积极支持配合秸秆收集工作,实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工作目标。

(三)强化扶持,综合利用。各镇(街道、经开区)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秸秆资源情况和农户对秸秆利用的意愿,及时召集村、组负责人和秸秆利用企业、专合社等相关人员就秸秆综合利用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因地制宜提出大小春农作物秸秆利用的办法和措施。市农业局要建立秸秆还田万亩示范片,充分发挥秸秆肥料化综合利用样板作用。要建立3个秸秆机械打捆收储利用示范片,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收集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市场经济运作模式,采取专合社收集、企业收购利用、专合社与企业之间签订供销协议的方式,加强秸秆收集利用,市上将按照收集数量给予一定扶持。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专合社和企业利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市上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补贴和扶持:一是对购买秸秆捡拾机、粉碎还田机械给予财政累加补贴;二是对秸秆收集企业进行补贴,对秸秆收储运成效突出的专合社给予奖励;三是在秸秆加工、运输、用电方面帮助协调相关绿色通道和优惠政策。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什邡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市四大班子领导联系镇(街道、经开区)、市级部门包村制度,在大小春收割期间,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巡查,切实加强对镇、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监管和联系指导。各镇(街道、经开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其余干部包村、包地块,层层压实责任,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发挥共产党员的表率作用,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拥护、执行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要求,确保辖区内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

(二)加强协调服务。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整体联动,形成合力。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秸秆综合利用开通绿色通道。市发改科技局要积极申报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市国土局、市住建局要对秸秆收储、粗加工搭建简易设施临时占地列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供电部门要建立对秸秆粗加工用电增容、接表及农业生产电价政策的支持机制;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积极落实秸秆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市环保局要积极争取节能减排的有关政策支持;市农业局要牵头做好全市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同时要立足自身职能,加强秸秆全量直接还田、机械收集技术指导,促进秸秆“五化”利用。各镇(街道、经开区)要积极配合市农业局、市老科协,大力做好秸秆全量还田新技术的示范推广。镇、村、组要支持秸秆收集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服务。

(三)加强督查巡查。秸秆禁烧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各镇(街道、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要总结以往的有效经验,分析排查存在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防止出现秸秆禁烧的空档和死角。各镇(街道、经开区)要成立巡查组,制定昼夜巡查计划,加强巡查,从源头上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同时成立督察组,对其他镇(街道、经开区)进行露天焚烧现象进行督查。市禁烧办负责全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市目标督查室要参与各组督查工作,采取夜晚查禁烧、白天查黑斑的方式,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的到位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会同市禁烧办负责绩效目标考核。市环保局要利用卫星应用平台的禁烧监管信息系统,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大对“第一把火”的依法处置力度。市教育局要做好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市城管局做好露天焚烧垃圾的督巡查及处罚工作,市公安局要积极配合有关镇(街道、经开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处置阻挠干扰禁烧工作和造成安全事故的情况。市交通局要加大对公路沿线废弃秸秆的清运督导工作。市水务局要加大对沟渠抛弃秸秆行为的督查。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和各镇(街道、经开区)要设立禁烧工作公开电话,接受监督和举报。

(四)加强工作考核。市上将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经开区)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发生露天焚烧的村组将扣减所在镇(街道、经开区)和包村部门绩效分值。

 附件:1.什邡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

2.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市领导联镇、部门包村安排表

3.各镇(街道、经开区)禁烧工作交叉督查工作安排表

4.什邡市2018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考核办法

5.什邡市2018年秸秆收集单位认定办法

6.什邡市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扶持奖补政策

7.农户秸秆处理方式调查及禁烧承诺表

8.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标语 


                                 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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