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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利用再获政策支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850
 国家发改委28日发布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优惠激励政策,加大对农作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的补贴力度,提高还田和收集率,扩大秸秆养畜、保护性耕作、秸秆代木、能源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支持规模;研究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激励措施;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

民族证券农业行业分析师刘晓峰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通知中关于能源化利用、研究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激励措施、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等方面内容将对龙力生物的二代燃料乙醇业务(即纤维素燃料乙醇)构成利好。该公司为国内唯一的二代燃料乙醇定点生产企业,其玉米芯酶法制备低聚木糖与玉米芯残渣制备纤维素燃料乙醇分别被列入“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

2011年11月,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以玉米芯为原料的生物乙醇增值税100%退税,且未来国家还有望对二代燃料乙醇实施进一步的优惠补贴政策。而在粮食乙醇方面,国家已经从大力支持转为明确限制。

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要求把秸秆综合利用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与扶持的范围,针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不同环节和不同用途,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秸秆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又发布《“十二五”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要求到2013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到2015年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0%;其中,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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