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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23  浏览次数:586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推进小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成都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有关规定、《成都市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办法》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和《成都市双流区2018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双秸秆办〔2018〕5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原则,加强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双流区今年将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对“第一把火”所在镇(街道)进行全区通报,并扣减当年相应环保目标考核分。 
二、工作任务 
(一)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向河道、沟渠抛弃秸秆;加大综合利用力度,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加强禁烧宣传引导力度。各社区要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载体,多层次、多角度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禁烧宣传教育活动。各社区应在重点部位悬挂禁烧标语,设置禁烧值班点位,街道每天组织禁烧宣传车不少于1 辆,每个社区每天组织禁烧宣传车1辆,共计17辆;街道每天抽调专职禁烧巡查人员3-4人,社区每天抽调专职禁烧巡查人员2-4人。增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二)加大焚烧秸秆巡查力度。街道驻片领导、驻社区干部及相应科室负责指导各社区禁烧工作,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不留盲区和死角,严查重处“第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以及废弃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职责分工 
(一)社区职责 
      各社区是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社区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分管禁烧工作的两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社区行政区域内的禁烧工作,完成街道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社区将禁烧工作经费纳入“议事会”议定并具体落实。 
(二)街道相关科室职责 
1.街道驻片领导、驻社区干部及相应科室负责包片区域禁烧指导、督查工作。 
2.综合科负责禁烧工作后勤保障工作。 
3.经发科负责禁烧办日常工作安排,对上工作衔接,并组织协调街道禁烧业务指导、宣传及巡查。 
4.西航港城管分局负责依法处理露天焚烧垃圾和废弃物违法行为。 
5.目标督查室负责对禁烧工作绩效进行目标考核。 
6.社事科负责中、小学学生秸秆禁烧宣传教育。 
7.财政所负责禁烧工作经费的及时到位,并监督禁烧专项资金的使用。 
8.综治中心负责易发易燃空旷地带的日常监管巡查,利用管理平台科技手段24小时不间断巡查,督导网格员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科室到达现场。 
9.驻街道派出所负责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督人员执行公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进度安排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10日至4月11日)。召开街道秸秆禁烧工作会,逐级签订禁烧工作目标责任书,落实禁烧工作责任制、包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社区召开动员部署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做到机构、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纵向贯通、横向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社区要将具体工作方案于4月19日前报经发科禁烧办,禁烧期间各社区每周报送信息一篇。 
(二)巡查执法阶段(4月12日至6月15日)。各社区要坚持领导带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组建巡查队昼夜巡查,依法查处违规焚烧行为。每天22:00前向街道值班室(电话:028-85868162)报送当天巡查督查情况,街道当天值班人员汇总于22:30前向区禁烧办(电话:028-85773191)报送当天街道巡查督查情况,如出现虚报、漏报现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扣发相应年终目标奖。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16日至6月19日)。各社区要做好禁烧工作总结,并于6月19日前将总结材料报街道禁烧办,街道禁烧办将会同目督办对社区和街道相关科室禁烧工作绩效进行考核。禁烧QQ群:456257600,电话:13980808233。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强化监督,确保工作有效推进。成立了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敏任组长,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武装部部长杨虎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驻社区干部和社区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各社区、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分管成员具体负责,做到禁烧工作全覆盖。 
(二)强化目标管理。把禁烧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根据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实行过程量化绩效考核。并与社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绩效考评。 
(三)强化“黑斑倒查”。 街道驻片领导、驻社区干部包社区、社区包组、组包农户、农户包田块,以燃烧黑斑查田块、以田块查农户、以农户查组、以组查社区、以社区查街道的“黑斑倒查”责任追究制。社区要负责“黑斑倒查制度”的具体实施,对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形成街道督查社区,社区督查组,组督查农户,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除了对绩效考评较差、发生露天焚烧秸秆的社区进行通报批评、扣减目标分值外,还将对在工作中的渎职失职行为依纪进行责任追究。凡发现农户在承包地上露天焚烧秸秆的,必须扣发其当年的耕地保护基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金额500-2000元;对全面完成禁烧目标任务的,以“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经费;对在禁烧期间发生焚烧秸秆现象或被上级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一次性扣掉“以奖代补”经费的100%,对出现二次以上的,除不给予奖励性补助外,社区还应向街道作出书面检讨;被街道发现或通报批评的扣奖励性补助1万元,未完成禁烧资料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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