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志们:
这次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各地秸秆综合利用情况,分析当前制约秸秆综合利用的问题和困难,研究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防止秸秆露天焚烧的措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会议安排在这个时候召开,主要基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年初就有计划,并报省政府备案;二是占我省农作物秸秆总量大头的中晚稻收割季节即将到来,加强利用、严防焚烧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落实;三是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将于下月底在桐乡召开,秸秆利用与禁烧务必落实到位。刚才,7个市、县代表各有侧重的介绍了当地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情况,我认为很有代表性、值得相互学习借鉴;厅科教处、农机局等相关单位也作了发言,提出了工作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试点先行、上下联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展良好
2014年以来,全省农业系统紧紧围绕农业治水、治气,按照“两美”农业和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建设“一控二减四基本”目标,因地制宜探索秸秆利用途径,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创建,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主动谋划,综合利用的政策制度初步形成。2013年底省政府印发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年)》,农作物秸秆利用作为控制农村废气子方案的重要内容一并印发。2014年底,省政府办公厅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提出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在当前大力提倡简政放权的背景下,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出台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充分体现了省政府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视。《意见》出台后,各地认真学习贯彻,主动谋划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方案,初步形成了适合当地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省里专门收集编印了近一年来全省各地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专辑,充分反映了过去一年全省农业部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成果;特别是湖州市出台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一系列文件,形成了一整套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机制,值得各市学习借鉴。
(二)试点示范,“五料化”利用和收贮体系试点取得积极进展成果。去年以来,我省组织萧山、鄞州等10个县(市、区)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以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渠道,结合各地产业特点,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地在探索秸秆利用途径上有新的突破:肥料化利用方面,如长兴县大力推进稻套麦、深耕还田、园地覆盖等秸秆肥料化利用,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达26.15万亩;基料化利用方面,如嘉善县以水稻、大小麦秸秆和果树枝条为原料生产食用菌、水稻育秧基质,菌渣作为有机肥直接还田,形成“秸秆-食用菌-菌渣-有机肥”的循环模式,蘑菇种植面积达2250万平方尺,秸秆基料化利用4.45万吨;饲料化利用方面,如桐乡市利用秸秆青贮技术,将茭白秸秆转化为湖羊饲料,一年可消化近1万吨茭叶,同时逐步建立起生态友好型的茭白产业链。能源化利用方面,到2014年底,全省已培育54个农林生物质固化、炭化生产企业,形成年利用秸秆44万吨的能力。收集贮运体系方面,嘉兴在嘉兴新嘉爱斯生物质电厂周边的秀洲、南湖两区按乡镇分片划区建立收贮组织,开展秸秆收贮试点工作,为今年10月份电厂投产运行提供原料,探索收贮运体系运行管理机制;其它地区也尝试开展捡拾打捆机推广应用,开展农作物收集、捡拾打捆一体的机械化联合作业。对各地形成的不同类型利用模式,省里专门收集编印了典型案例,会上印发大家,供相互学习借鉴。
(三)禁用互促,秸秆利用和露天禁烧取得明显成效。
各地认真分析秸秆利用的难点,突出重要环节,狠抓工作落实。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省里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列入对各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在具体做法上,各地有探索、有创新,如湖州市采取部门分片包干、建立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等制度,将禁烧责任落实到村、到田头地块、到生产主体。松阳县根据当地茶叶产业特点,在大力禁止茶枝秸秆露天焚烧的同时,建立乡镇指导、农户收集、企业利用的茶枝秸秆收贮利用体系,推进秸秆在新型建材、再生资源、再生能源等领域的综合利用。二是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在容易发生秸秆露天焚烧的季节,县级环保部门和乡镇政府组织开展重点区域巡查、执法检查。如在乌镇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要活动期间,组织人员对重点地区主要公路、铁路沿线周边农田开展巡查,杜绝秸秆露天焚烧。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宣传有关法规政策、秸秆利用途径和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切实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
据统计,2014年全省秸秆产量1178万吨,利用量1008万吨、利用率85.54%,比2013年提高6个百分点,超过计划3个百分点,其中作肥料利用713万吨、利用率60.47%;全省没有发生由于秸秆焚烧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据省环保厅监测秸秆焚烧火点数显示,2014年全省共监测到焚烧区域1511处,比2013年同期下降50%。截至2015年8月底,全省已产生秸秆量523万吨,已利用量471万吨、利用率90%;2015年5月至8月全省共监测到焚烧区域209处(其中杭州最多,56个火点),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焚烧区域1280处,宁波、绍兴和台州火点下降显著。
(四)凝聚合力,积极探索秸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各地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局面。如湖州市政府专门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局、市环保局等18个部门领导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形成了工作合力;丽水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列入“六边三美三化”这一中心工作中,今年推进力度明显加大,效果明显。在政策、资金支持方面,各地加大扶持力度,不断完善奖补政策。在技术模式和利用途径上,各地在科学实施秸秆还田的同时,合理布局建设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和配套服务,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秸秆发电、颗粒燃料、食用菌基料、养殖饲料等秸秆离田用途上来,逐步提高农作物秸秆产业化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的出路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客观分析各地在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从综合利用看,高值利用能力不强。秸秆资源分散,收集成本高,目前秸秆利用还是以就地还田为主,固化成型、饲料基料等相对高附加值利用数量有限,直燃发电也有局限性,只能在生物质电厂周边一定区域内收集利用,受成本制约推进难度不小。二是从推进进度看,各地存在进展不平衡。虽然上报的利用率基本达到预期目标,但从平时调研和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各地在领导重视程度、措施落实、推进力度上都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从项目资金看,扶持力度不足。一方面专项资金作用发挥滞后,去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由省下达各市的秸秆利用和焚烧控制专项4000万元,部分地区农业部门与环保、财政的沟通不顺畅而未使用,未能有效发挥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地方财政支持不足,不少地方虽然文件上已经明确设立秸秆利用财政专项,但真正落实到位的还不多,秸秆利用、收贮企业受益有限,影响了企业、农业合作社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四是从禁烧查处看,现场监管不足。根据湖州市农业部门现场核实情况来看,大部分卫星遥感火点为焚烧垃圾、野草等情况,并非农作物秸秆焚烧火点。各地农业部门需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秸秆禁烧、特别是卫星遥感火点的现场监管力度。
二、统一思想、强化担当,进一步增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紧迫感、自觉性。
首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农业部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十八大以来,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规定,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再到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已经逐渐从“理念”“政策”层面,深入到“具体操作”层面。习近平总书记于2014年11月考察福建时,提出了“五新”农业要求,其中一新“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中明确指出:要加强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积极推进农业废弃物循环利用,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和弃置污染水源,促进资源永续利用,从根本上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这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重大利好,各级农业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进一步增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其次,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近两年的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应该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各级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期望上来说还存在差距。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修订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省里开展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稿)的征求意见,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的长效监管机制,利用卫星遥感加强秸秆焚烧监控,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法律、条例的条文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要由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承担、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形势严峻,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紧迫感。
第三,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建设“两美”浙江、“美丽田园”的内在要求。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淳安等26个县正式摘掉欠发达县的“帽子”,今后这26个县将不再进行GDP总量考核,转而考核生态保护、居民增收等内容,同时将坚定不移地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加快成为浙江乃至全国的“绿富美”。“美丽田园”是我省农业部门建设美丽农村的具体体现,在实现农业废弃物从“治理”向“利用”转变时,鼓励农作物秸秆采取还田增肥、气化固化、基质栽培等途径,推动农作物秸秆向生物质肥料、饲料、燃料、原料等综合利用转变。
第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是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去年,我省被农业部列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提出了“一控两减四基本”的目标,其中就有农作物秸秆要做到基本资源化利用。省里确定湖州、衢州、丽水3市及全省41个县(市、区)的开展整建制推进,并明确了各地逐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到2017年,我省不仅要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这一目标,更要构建一套适合我省各地实际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长效机制。各地在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工作过程中,也都应将秸秆综合利用率作为一个重要指标。如果缺了农作物秸秆基本资源化利用这一环节,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完整性就无法体现。
三、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我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和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的总体要求,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杜绝露天焚烧为基本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强化政策支持、科技支撑、监督管理、利益引导,大力推进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依法加强秸秆管理和禁止露天焚烧,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治理机制。到2017年,力争全省建立起禁止秸秆露天焚烧长效机制和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新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当前,我省中晚稻即将收割,各市县要进一步突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重点、真抓实干,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一)明确利用重点,落实有效措施。从我省秸秆利用情况来看,主要还是靠肥料化还田和能源化利用,部分地区开展了秸秆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因此,各地要以秸秆还田和能源化利用为重点方向,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要全面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在今年晚稻机械收割时,农机作业要将秸秆一割到底,实现机械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做到不留长茬,消除焚烧隐患。农技部门要提出符合当地实际的秸秆肥料化操作细则,在不影响下季作物种植的前提下,提高秸秆肥料化比例;农机部门要大力推广适合我省需要的秸秆切碎(粉碎)匀抛装置、捡拾打捆机械,举办现场操作培训班,提高机械利用水平;对翻耕机、半喂入式收割机、秸秆切碎装置和捡拾打捆机等秸秆利用机械装置需要加大补贴力度。同时,各地要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等其他方式还田,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水平。二是要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随着我省各地禁煤力度的加大,生物质颗粒成型燃料发展迅速。各地要争取把实施燃煤小锅炉改造与推进秸秆成型燃料结合起来,落实锅炉改造使用秸秆燃料补助政策,促进秸秆固化燃料规模化利用。下一步,省里要在嘉兴新嘉爱斯生物质电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着重解决已投产的生物质发电厂秸秆燃料化利用率不高、秸秆收贮运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三是要积极拓展秸秆饲料化利用。随着我省畜牧业转型升级,湖羊、奶牛对秸秆饲料需求增加,各地要结合当地草食动物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同时,各地要发挥传统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开展秸秆食用菌基料化、工业原料化利用。
(二)加强试验研究,强化技术先行。要争取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技术研究,纳入重大科技专项予以支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联合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引进与转化。加强农作物收割、秸秆粉碎还田、捡拾打捆为一体的农业机械研发和技术集成,争取在秸秆能源化、饲料化以及工业化利用关键技术、设备上取得新突破,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支撑体系。加强农作物秸秆固化/炭化技术的创新研发,有效降低农作物秸秆固化/炭化过程中所需要的能源消耗,使秸秆固化/炭化项目更具高效性和经济性。
(三)总结试点经验,着力完善机制。按照厅里下达各市的年度目标任务,今年10个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要完成试点任务。各试点县既要完成秸秆利用率的年度目标,更要建立一套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包括责职分工、政策支持、利用模式、组织运行等机制,全面完成试点创建。同时要总结试点经验,带动周边县市区、服务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各地要以点带面,进一步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为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探索路子、积累经验,着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四)推进收贮工作,服务离田利用。收贮体系建设是推动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利用的关键因素。目前,秸秆收贮工作存在一些难点,省里也开展了一些工作试点:科学合理设置收集点,加大对收贮点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优化收集、贮存、运输、粉碎各环节的配置,加快推进秸秆收集打捆、堆垛运送“机器换人”,提高机械作业水平,努力降低成本;构建长效机制,建立以利用企业为主导、合作社经纪人为主体的收集体系,真正形成市场化运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开展秸秆收贮工作。下一步,各地要重点围绕粮食功能区、粮食生产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开展秸秆收贮组织的建设工作,提高秸秆机械捡拾打捆的离田利用能力。
(五)加大宣传引导,严防秸秆焚烧。各地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提高农户利用秸秆主动性,探索把农业各项补贴扶持政策与秸秆利用、禁烧结合起来的方法,形成一整套监督体系,引导农户自觉利用秸秆。要建立秸秆露天禁烧告知和承诺制度,通过与种植大户、合作社签订协议等方式落实到位。通过引导和相关的制度设计,来促进秸秆综合利用,防止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六)常抓安全工作,确保不出事故。随着秸秆能源化利用、收贮运体系的建设和运行逐步开展,秸秆利用的安全隐患日益凸现,各秸秆利用、收贮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抓好生产安全,重点是做好秸秆堆场的安全管理。农业部门要指导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务必做到:秸秆堆场周边进行围栏、防火沟、防雷设施建设;生产车间、堆场明显位置悬挂竖立“严禁烟火”等安全标识牌,严禁吸烟等明火行为;严禁在秸秆堆场周边100米范围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秸秆堆场内的防火沟确保有正常水位,建议配备一定的消防设施。
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我们也要注意防范廉政风险。随着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不断推进,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扶持秸秆综合利用的资金日益增加。对于建设类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对于政府补助资金要设立资金专户,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做到合法、合规、合理;严禁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浪费建设资金。对于秸秆收贮补贴、利用奖励类资金,农业部门要从补助方案设计、计划资金安排和兑现等各个环节入手,完善程序,加强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使用高效。我们不希望看到“工作上去了、干部下来了”的情况出现。要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而影响一生的前途。
同志们,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意义重大,事关农业生态环境、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要按照“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要求,扎扎实实完成今年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建设“两美”浙江做出应有贡献。
国庆长假马上到了,借此机会提前祝大家节日快乐!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