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秸秆离田的进度缓慢,很多的农户田地的秸秆还没有得到处理,大大的影响了农民的生产进程,直接的增加了农户的种植成本。而且就算是秸秆离田的田地,由于秸秆打包机械捡拾的效果太差,还是需要农户自己来处理剩余的秸秆,成本的增加也是必然的了。
一面是秸秆的处理能力低下大面积的秸秆得不到处理,一面是离田之后的秸秆效果太差,大大的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可以说,最后为难的还是农民自己。那么面对秸秆的诸多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多多的考虑一下农民的切身利益呢?我们是不是因该在环保和农民利益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呢?
小编认为秸秆烧与不烧不是问题的关键,问题的关键是在我们没有能力处理全部秸秆的前提下,怎么保证不影响或者是少影响农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应该给农民一个期限,比如说我们是不是因该给农民一个承诺?承诺我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如果秸秆问题得不到解决,农民自己可以有处置秸秆的权利。我们总不能说,我们处理不了秸秆,你们农民自己想办法,但是就是不让你焚烧吧!我们不能把难题交给农民自己解决,那样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的复杂。
有很多人认为处理秸秆一亩地成本也就是几十元钱的事,有必要小题大做吗?其实这个事情要是放在农民一亩地赚五六百元的时代问题还是不大的,毕竟农民的收入高这点秸秆处理费用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不同,当下农民种植玉米很多的农户都是不赚钱的,甚至亏损,只有少部分农户一亩地赚了100元左右。而种植水稻和其他农作物的农户情况好一些,但是也只是相对于玉米来说的。2019年我们作为农业县,有大批的农村劳动力外流,对我们农业产生了很大的不利影响。可以说农民面临着很严峻的考验,在这个时期再给农业增加负担,不单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农民的积极性有着重要的影响,所以请不要再给本来就压力很大的农民添麻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