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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重申秸秆综合利用重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9-02  浏览次数:480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一是采取强力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禁烧是倒逼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手段。一方面,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对焚烧秸秆危害性的认识,通过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另一方面,要层层落实地方各级政府责任,加强对秸秆焚烧起火点的卫星监控,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措施。

     二是坚持农用为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是增加土壤有机质、发展循环农业的有效途径。各地要因地制宜制定秸秆还田规范,对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应补尽补,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进一步提高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率。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工作。

     三是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水平。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对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发电、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积极研究加快产业扩张和技术扩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各地要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并将农机购置补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扶持措施与秸秆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形成政策合力,做大做强秸秆综合利用的基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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