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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林集团建议完善秸秆收购补贴机械补贴机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7  浏览次数:967
按收储量给予定额费用补贴

  泉林纸业一名负责人建议,建立秸秆收购补贴制度。参照2014年安徽省出台的《秸秆发电财政奖补政策》,按照“奖补和利用挂钩,谁利用、奖补谁,利用越多、奖补越多”的原则,对秸秆发电企业利用农作物秸秆发电实行财政奖补,对在自然含水率以内的秸秆按照实际利用量实行分类补贴,其中水稻秸秆每吨补贴50元左右、小麦秸秆每吨补贴40元左右。建议我省制定纳入补贴范围的秸秆造纸企业标准,并比照秸秆发电补贴,按照收储量给予一次性定额费用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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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中,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建立必要的秸秆存储基地”;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在国家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建议具体落实上述文件,放宽对秸秆收储点的用地政策限制,视同农业用地,享受免征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这名负责人还建议,应加大秸秆捡拾打捆机补贴力度实现敞开补贴。将秸秆捡拾打捆机在山东省内加大农机补贴额度,除国家补贴外实现市级和县级补贴,并且销售多少台补贴多少台,实现敞开补贴,加快打捆机在山东省的推广应用,提高秸秆收储效率。

  今年打捆机国家公示补贴2.88万/台,安徽省及河南省很多地市都有地方补贴,加起来补贴可达到50%-60%,打捆机销售量大大提升,而今年山东省打捆机国家补贴2万元/台,推广难度很大。

  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还需要政府的支持。严格控制小麦联合收割机带粉碎装置作业,并限制留茬高度,将小麦秸秆保留下来,充分保障各个秸秆收储中心有丰富的秸秆资源可供收集。所以进行秸秆综合利用初期,短期内离不开各地政府的行政干预和支持。

  另外,在周边县市大多是散草运输,各地的交警、交通、公路、城管部门罚款现象严重,制约了秸秆的交送。建议在秸秆用篷布覆盖好、不散落的情况下,尽量批评教育为主,不进行处罚,保障秸秆运输过程的顺利通畅。

  还有,建议在山东省内开辟秸秆绿色通道,高速公路免收费用,此项政策在江苏省已运行。(聊城新闻网)返回聊城大众网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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