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江西省信丰县 2026 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储备)转发如下。

为全面推进我县绿色长江经济带建设,打造大美信丰,促进现代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4 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4〕19 号)的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以农用为主的多元化利用机制,加快农作物秸秆资源化、产业化利用步伐,结合信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信丰县 2024 年农作物秸秆主要包括水稻、玉米、花生、烟叶和薯类等秸秆。水稻产量21.4 万吨,玉米产量0.8万吨,花生产量 2.49 万吨,薯类11.6 万吨,烟叶0.14万吨。秸秆产量 33.02 万吨,秸秆可收集总量27.44 万吨,全县综合利用量 25.57 万吨。全县利用率为93.18%。具体利用见附表 1。 信丰县现有各类联合收割机331 台。大中型拖拉机115台。田间秸秆收集打捆机和打包机共190 台。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2 循环经济型的总体要求,以绿色生态循环为导向,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焚烧、提升耕地质量为目标,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立农作物秸秆收集储运体系,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参与、布局合理、多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质量和效率,在全县形成“以农用为主、五化并举”的格局。逐步形成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多元利用、农用为主 秸秆来源于农业生产,综合利用必须坚持与农业生产相结合。结合全县种植业、秸秆综合利用的现状和特点,优先发展秸秆肥料化农业利用方式。利用经济手段,统筹兼顾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综合利用,不断拓展利用领域,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效益。
2、目标明确、加强考核 以信丰县秸秆全量化利用为目标,到2024 年底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 95.3%,秸秆还田水平大幅度提升,基本杜绝露天焚烧。制定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绩效评价办法,重点围绕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利用能力建设、环保部门公布的火点情况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价。
3、集中连片、整县推进 根据信丰县农作物秸秆利用现状,选择秸秆产生与利用 3 相对集中的区域打造成为信丰县秸秆综合利用的示范基地,探索一套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整体推进,力争“建成一片、成效一片”。
4、提升能力、长效运行 坚持秸秆还田利用与产业化开发相结合,鼓励企业进行规模化和产业化生产,引导农民自行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培育秸秆综合利用的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以市场为基础、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广泛参与的长效机制。
5、依靠科技、强化支撑 整合资源、集成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集成,努力突破关键技术性难题。加强技术示范,建立不同类型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模式示范基地,以点带面,系统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水平。
6、规范程序、压实责任 通过项目遴选、实施、审计、验收、拨款程序,做到项目实施规范化。强化各部门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推进试点工作,鼓励、引导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提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和培训;财政部门负责加强配套资金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央资金的监督管理;环保部门负责抓好全区秸秆禁烧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用地进 4 行审核;住建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消防设施进行审核;电力部门负责对秸秆标准化仓储中心建设用电进行审批;各有关乡(镇)负责落实辖区内试点项目实施监管和初验,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提高实施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
四、试点目标任务 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为信丰县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通过培育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的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实行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实现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和秸秆全量化利用,全面杜绝焚烧秸秆现象。到 2026 年全县秸秆预计可收集利用量为25.95 万吨,秸秆综合利用量 25.47 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8.18%,耕地有机质含量提升 3g/kg,秸秆综合利用由低效利用向高效、高产值、产业化利用转变,秸秆焚烧和废弃现象得到全部杜绝;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5 个以上;开展秸秆利用技术培训,培训人次达到300 人。扶持提升秸秆基料化利用企业、秸秆饲料化利用企业利用企业的秸秆仓储能力,提高“五料化”利用率。推行建立“企业+合作社(收储中心)+收储点+农户”的收储运模式,形成“公司+合作社+农户”三级运营体系,构建 5 秸秆收集、打包、运输、加工、产品配送等完整的产业链条,逐步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到2026 年底,建成1个中心 2 个收储站点,构建信丰县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做大做强秸秆利用基础平台,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
五、试点建设内容 为做好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文章,顺利推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我县计划申报江西省2026年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市、区),争取上级奖补资金58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构建秸秆资源台账 本项目 15 万元,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要求,搭建我县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掌握全县秸秆产生和使用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提供理论依据,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考核依据。秸秆资源台账建设责任具体实施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各乡镇及有关村。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态环境服务站负责台账建设与管理、技术指导、数据汇总、核算、录入工作,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台账建设所需相关统计数据,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分散农户调查、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量普查等现场数据采集工作。 (1)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台账。根据统计部门提供 6 的各乡镇主要作物种植面积、产量,采用推荐的区域草谷比、作物秸秆收集系数等参考数据,获取全县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秸秆可收集资源量。其中理论资源量为粮食产量与该农作物草谷比的乘积,可收集资源量为理论资源量与收集系数的乘积。 (2)做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量台账。一是开展分散农户秸秆利用调查。选择 3 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选两个行政村,共 6 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抽取20 户农户,共120户。对其上年度秸秆“五料化”利用进行调查,获取我县分散农户“五料化”利用秸秆量;二是开展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调查。对全县范围内所有从事秸秆“五料化”利用主体进行普查,获得市场主体规模化秸秆利用量;三是开展秸秆直接还田量调查。通过统计、计算或估算可收集量与还田比例,得出直接还田量。还田比例为秸秆还田量占可收集资源量的比重。直接还田分全量还田和部分还田两种情况。(3)做好秸秆资源数据采集。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开展秸秆资源量调查,各乡镇于每年3 月20 日前上报数据到农业农村局,并对本乡镇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统计局对各乡镇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审核,于每年 4 月 20 日前完成全县上年度台账数据录入、审核、上传等工作,并对全县台账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2、信丰县 1 万亩秸秆还田示范区本项目 60 万元,计划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面积1万亩,年消耗秸秆量约 0.5 万吨。通过推广还田技术,提高秸秆综 7 合利用的效率和价值,真正做到“变废为宝”,实现秸秆资源的高效率、高产值、产业化利用。计划在2-3 个乡镇建设一个 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示范区,在全县范围内所有粮大户和合作社为实施主体。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先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优先选择种植面积大的大户。再由各乡镇村证明示范区域、面积等,然后核实情况进行补贴。(先备案、后核定、再补贴) 3、信丰县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共130 万元。项目主体为各肉牛养殖场。在信丰县内选择4-5 个肉牛养殖场,作为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支持新建改建青贮池、秸秆仓库,购置搅伴车、轮式抓草机、铲车(秸秆上下车用)、粉碎机等设施设备补助。基地建成后年新增肉牛存栏量900头。4、信丰县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推广秸秆基料化利用。共100 万元。秸秆基料化利用主体为草菇种植合作社,在信丰县内选择4-5 个草菇生产合作社,支持新建改建秸秆仓储房,浸草池,购置叉车、锅炉消毒锅、轨道吊车等设施设备补助。示范基地建成后形成年产 75 万袋草菇的能力。 5、信丰县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项目本项目共 240 万元。根据信丰县种植结构、秸秆综合利用现状,按照就近原则,在嘉定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收储运输中心”(收集范围涵盖大塘镇、大阿镇、正平镇),在小江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1000 平方米的收储 8 站点(收集范围涵盖铁石口镇、崇仙乡、安西镇),在西牛镇建设一个占地面积 1000 平方米的收储站点,(收集范围涵盖古陂镇、新田镇)。项目建成后,形成1 个中心+2个收储站点,构建信丰县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做大做强秸秆利用基础平台,提升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形成政府推动、市场驱动、主体带动的稳定运行机制。1 个中心+2 个收储站点的年收储量要达到6000吨以上。 秸秆收储运体系以专业合作社、秸秆利用企业、农民经纪人或符合建设条件、有意愿的行政村为建设主体。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协调落实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用地并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 6、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培训和成果示范展示,项目第三方审计验收,补助规模共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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