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普及率和实施效果,有力有序推进我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实现秸秆产业的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23〕96号)、资中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粮油生产保障等七项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资财农〔2025〕25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资中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全县22个镇主体。
(三)管理单位:资中县农业农村局。
(四)项目实施主体: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中县丰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中县兴腾农业养殖家庭农场、资中县易农燃料有限公司、资中县五良融合联村带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楼镇紫金村经济组织、资中县稼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中县春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23个主体。(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五)项目建设规模
依托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中县丰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秸秆肥料化为主的加工收储中心2个,年收储加工秸秆 2万吨;依托资中县兴腾养殖家庭农场以饲料化利用为主的秸秆收储加工中心1个,年收储加工秸秆1.5万吨;秸秆离田利用量补助18100吨;完成主要农作物草谷比和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成果展示基地4处。
(六)项目计划投资
项目投资总额1728.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735万元,业主自筹993.6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投资为:基础设施及设备购置投资1413.65万元(中央补助42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中央补助265万元;农作物秸秆监测评价及技术推广培训等中央补助50万元。(详见附件5)。
(七)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四川省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作为秸秆饲料化重点县,以提高秸秆饲料化和综合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为项目实施主要目标,通过合理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的实施主体和任务。重点推广秸秆烘干、混合发酵、颗粒饲料、配方饲料、青(黄)贮等技术,培育规模化、饲料化利用主体,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有明显提升。不断优化秸秆“五化利用”格局,推动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形成区域化、多元化、标准化、高效化、产业化的发展格局。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补贴方式,支持村集体或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作物综合利用。
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建设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1728.6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35万元,业主自筹993.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饲料化利用主体资中县兴腾养殖家庭农场205万元,中央补助饲料化主体秸秆离田利用量173万元,共计378万元,用于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资金已达到项目资金的50%以上。
四、项目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项目投资:总投资760.70万元,其中财政补助227.96万元,业主自筹532.74万元。
2.建设内容:改建加工厂房25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改建秸秆堆料场5000平方米(详见附件2);新建加工厂房435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新建秸秆堆料场3500平方米(详见附件4)。
3.实施主体: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中县兴腾养殖家庭农场。
(二)设备购置
1.项目投资:总投资652.9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192.04万元,业主自筹460.91万元。
2.建设内容:新购置秸秆收储运输加工设备79台(套)(详见附件3、4)。
3.实施主体:资中县丰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资中县兴腾农业养殖家庭农场。
(三)秸秆离田利用量补贴
1.项目投资:总投资265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2.实施内容:秸秆离田利用量补助18100吨,按每吨不超过150元补助,(每个主体的具体利用量详见附件1)。
3.实施主体: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资中县兴腾养殖家庭农场、资中县易农燃料有限公司、资中县五良融合联村带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高楼镇紫金村经济组织、资中县稼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中县春华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龙结镇芦花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正翔养殖家庭农场、资中县稻草人种植家庭农场、兴隆场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佳禾农业有限公司、陈家镇新店子村经济联合社、资中县旺源养殖场、资中县归德镇童家嘴社区经济联合社、资中县罗泉镇小桥这区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双龙镇大坟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兰辉养殖家庭农场、资中县狮子镇狮子社区股份经济联合社、资中县明心寺镇茅店子社区经济联合社、资中县骏宝农业有限公司、资中县孟塘镇石古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四)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及秸秆还田监测
1.项目投资:总投资19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2.建设内容:开展农作物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以及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的监测与评价,完成2025年度《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总结报告》和《秸秆还田监测总结报告》,用于完善当地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系统,完成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
3.承担主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询价选择第三方机构实施。
(五)技术推广及成果展示
1.项目投资:总投资31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
2.建设内容:主要用于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亮点做法、典型经验宣传、报道、交流、资料印制;技术培训、推广及成果总结、成果转化;方案编制、专家论证、项目建设审计、评估、建设4处秸秆综合利用成果展示基地等。
五、资金补助标准
采取“补助利用数量、补助设备购置、补助设施建设”的形式,对参与秸秆还田、离田收储、加工利用的市场化服务主体进行补助。
(一)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主体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生产厂房、收储点库棚、秸秆综合利用专用设备补助不超过30%、(单个企业中央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其他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单个企业在生产厂房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设施设备购置中所获补助,不超过年秸秆综合利用量(吨)(设计利用量)的 500倍。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其设备购置和生产厂房、收储点库棚建设投资按不超过80%补助。
(三)秸秆离田利用量补助不超过150元/吨。
(四)技术推广等相关费用不超过项目资金额度的8%,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六、项目建设计划
(一)建设周期
2025年8月至2026年7月,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二)建设计划
2025年8月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报批等。2025年9月底完成工程类项目设计、预算等工作,采购类项目完成论证、询价等工作;2025年10月项目完成工程量的50%;2025年11-12月完成工程量90%,完成秸秆离田利用量任务,实现中央财政资金支付≥90%;2026年1月全面完成工程类、采购类、秸秆还田项目工程量;2025年1-3月查漏补缺;2026年4月完善相关资料,县级验收、审计、报账等工作;2026年5月申请市级复核;2026年6月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归档。
七、项目管理
(一)项目主体确定
1.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承担主体确定:①项目实施主体选择采取自下而上申报,县农业农村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以镇为单位组织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经营业主(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涉农公司等)进行申报(业主申请、属地村委会签署意见、属地镇人民政府或涉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县农业农村局签署意见);②确定实施主体,组织局相关股室负责同志按照初定项目成熟度(地方政府是否支持、建设用地是否符合政策并保障落实、项目覆盖镇村秸秆可收集量、是否有五化利用方向和利用量等)拟确定项目承担主体,对拟确定的项目承担主体进行公开公示;③拟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实施主体。编制好实施方案后,经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确认后,报内江市农业农村局批复,并在县农业农村局官网进行公开公示。
2.农作物秸秆监测项目由资中县农业农村局按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采取市场询价的方式,确定承担主体。
(二)项目组织管理
1.项目主管单位为资中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技术指导。
2.各涉及项目的镇人民政府要加大项目土地等要素保障,对辖区内项目建设数量、质量、进度、安全及程序负责。
3.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主体签订书面承诺书(附件6),项目承担主体对所建设项目的数量、质量、进度、安全及程序负责。
4.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主体与项目镇签订秸秆综合利用协议。
(三)项目资金管理
1.资金使用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
依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函〔2025〕284号)和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相关规定,县农业农村局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实行专账核算、专人负责、专款专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确保专项补助资金年度支出率达到90%以上。
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业主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后,及时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经镇验收合格,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提供项目批复、项目实施方案、采购(施工)合同、发票、交接记录和验收记录、设备照片(设施提供前、中、后图片)、第三方审核机构对项目的审核报告、县级验收资料(现场验收表、验收结论),报县农业农村局按计划、按预算、按定额,对照补助标准,兑付补贴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划拨及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秸秆离田利用量补助:项目业主按照实施方案完成建设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自查完成后,经镇验收合格,申请县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后,提供秸秆离田利用量台账、收储加工佐证资料、相关图片、交易记录等,县级验收资料(现场验收表、验收结论)。实施主体利用量按照15%扣减水分后的秸秆风干重核定(由第三方机构核定),补助标准按不超过150元/吨执行,按核定利用量、定额补助。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资金划拨及报账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秸秆监测项目:项目承担主体完成方案规定的实施内容,形成成果资料后,按财务管理要求提供合同、发票等相关票据进行经费拨付。
2.项目结余资金管理
本项目约束性指标完成后,结余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实施主体秸秆离田利用量补助,按先申报、先验收,核定利用量、限额补助,结余资金用完为止。
(四)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1.项目质量管理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程施工,承担业主委托专业机构提供设计图纸和工程预算,工程施工采取业主自主施工,出具质量承诺书,确保工程质量。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机具设备购置实行合同制,在购置机具设备时,选择正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选择正规产品,订立合同,供货商出具质量承诺书,明确质保期,约定售后服务。
2.项目安全管理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建后运行安全生产实行市场主体负责制。参与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的承担主体,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工程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企业秸秆综合利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在工程施工和机具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明确约定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方全权负责安全管理责任。电、气、水等安装选购正规材料和专业人员。建后运营中,建立安全操作流程,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安全操作培训,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在秸秆离田利用量收集过程中,收储运设备使用选取专业人员安全操作。
(五)项目实行公示制
参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函〔2022〕746号)做好项目公开公示。《资中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竣工完成情况在县政府或县农业农村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六)规范项目建设程序
1.项目实施执行严格
严格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函〔2022〕746号)及国家投资工程相关规定执行。工程建设类项目,要严格规划、设计、预算,由业主自主施工;采购类项目,采取询价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项目完工后,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核评估,并出具审核评估报告。
2.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施工
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审批后,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内容、进度、质量等要求进行建设。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整,对确需调整的,按程序进行调整。
3.加强纪律监督
涉及项目镇人民政府将项目列入本年度重要督查内容进行全过程监管,对项目实施过程发生的徇私舞弊、吃拿卡要、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从重从快处罚,决不手软。
(七)严格项目验收
1.业主自查
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业主对所有建设内容逐一开展自查,系统整理所有项目技术资料和项目档案资料,完成项目决算报告,形成自查报告,经镇验收合格,申请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初验。
2.县级初验
县农业农村局收到项目承担业主验收申请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开展初验。对工程类项目,按照规划中工程建设内容、数量、面积、高度等进行测量验收;对采购类项目,采购的货物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要与合同内容一致,有交接记录和验收记录。
查看验收过程中,要查看项目建设程序相关档案资料:项目实施方案、规划、土地手续、环评报告或备案登记表、挂网公告、施工(采购)合同、项目建设过程资料、项目业主自查意见、申请县级验收报告、项目竣工公示公告、项目审核报告、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承诺书(项目主体与农业农村局)、处理秸秆协议(项目主体与所在镇街)、项目竣工标识牌、安全警示标识牌(固定、永久性的)、项目管护办法(管护责任人、管护方式等)、绩效完成情况表。
3.市级复核
初验合格后1个月内,县农业农村局向市农业农村局申请项目验收复核,验收报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农业农村厅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
(八)项目建后管护
1.加强后续管用
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主体要与项目所在镇签定秸秆利用协议(附件6),建立约束机制,组织指导相关村集体配合做好秸秆收储工作,确保项目实施后能有效处理农作物秸秆。督促项目业主履行秸秆处理协议,建立秸秆收购、加工台账,确保项目建成起到处理秸秆实效。
2.加强档案管理
建立项目档案专人、专项、专柜管理,作为项目检查、验收、运行维护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八、项目建设绩效目标
1.产业指标: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建设4处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
2.资金支出:2025年12月30日前中央财政资金累计支付金额占中央财政总经费的90%;2026年7月前中央财政资金100%支付完毕。
3.效益指标: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区域农作物秸秆饲料化、能源化、肥料化利用有效机制模式;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九、组织保障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股站负责人为成员,并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参加,组成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小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把关相关标准制定。下设办公室在农村能源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全程技术指导工作。各涉及项目的镇人民政府要加大项目土地等要素保障,对辖区内项目建设数量、质量、进度、安全及程序负责。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讲好秸秆综合利用故事,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环境。
附件1.资中县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及离田利用量任务表
附件2.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规划表
附件3.资中县丰禾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规划表
附件4.资中县兴腾养殖家庭农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规划表
附件5.资中县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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