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616余万吨,以稻麦秸秆为主,占近70%,全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601万吨,综合利用率97.5%,利用方式以直接还田利用为主,约占73.2%,离田利用约占24.3%。
今年以来,我省研究构建了高质量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体系,组建省市县各级专班化推进的工作格局;发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十大技术和十大典型模式;推进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原料化)企业的利用能力建设,新改扩建产业化利用项目50个,秸秆“五化”利用能力将提高30%以上。
目前,全省秸秆收储中心秸秆收储能力已达170余万吨,已认定首批省级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27个。
“举全系统之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大文章’,把‘难办的事’办成农民可感可及的‘民生实事’。”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王通林在会上说道。
据悉,收储中心建设主要有利用企业自建收储中心、农事服务中心拓展收储功能和单独设置收储中心三种模式。接下来,我省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健全秸秆收储体系,做强秸秆收储主体,强化秸秆收储保障。
综合考虑农作物种植区域,秸秆离田种类、离田数量,秸秆收集时限、强度和半径,道路条件、运输成本等因素,全省将以县域省级农事服务中心和秸秆利用主体为载体建设收储中心,以农业乡镇和重点村为载体建设区域收储点,构建层次分明的秸秆收储体系,最大程度提升秸秆收储效率。
同时,该省将把农村垃圾分类回收点与村级秸秆临时收储点有机结合,充分利用乡镇闲置空间资源建设区域性秸秆收储点,总结推广“秸秆换肥”“秸秆换积分”等模式,充分发挥秸秆收储点作用。鼓励收储中心拓展产业链条,根据利用企业秸秆原料需求开展秸秆初级加工,在技术、用地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充分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或废弃地建设秸秆收储中心。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吸引工商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确定如期完成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