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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21  浏览次数:962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环[2016]31号),商丘市获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759万元(包括夏邑县),专项用于秸秆禁烧还田补助。

  今年以来,该市科学推进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国家卫星监测火点数我市只有1个,比去年同期11个焚烧火点下降91%。全市夏季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基本达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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