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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淮滨县2022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2-11  浏览次数:856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今年是二十大召开之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决策部署,切实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实现资源节约、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根据国家六部委《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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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及绿色发展理念,围绕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按照疏堵结合、以禁促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利用的原则,综合施策,狠抓落实,进一步推进科技支撑、依法治理、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秸秆禁烧监管力度,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禁烧监管水平,同时,积极推进秸秆“五化”(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巩固禁烧成果,坚决遏制随意焚烧秸秆、垃圾现象,努力实现全县卫星监测和省蓝天卫士监控秸秆焚烧零火点,同时,以各类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为抓手,通过效益吸引、示范带动,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平均达到94%以上。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时间节点

  在全县实行全区域、全天候常年秸秆(垃圾)禁烧,并着力做好“三夏”、“三秋”重点时段的秸秆禁烧工作。

  严格落实快速管控措施,县委、县政府在上半年适时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方案措施,建立完善常态化监管体制和高效管控机制,强化县、乡两级“蓝天卫士”的值班值守。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意义,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重点禁烧阶段

  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工作会议要求,在重点禁烧时段内,县、乡、村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化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县、乡“蓝天卫士”监控机制作用,并保证24小时值班值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发现、制止并依法查处焚烧秸秆行为,组织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导检查,确保禁烧全天候、监管全覆盖、查处无死角。

  总结全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兑现奖惩措施。组织对各乡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年度考评,研究提出下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县成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机技术中心,葛海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巡查工作,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领导干部包村组(社区)的禁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看死盯牢,乡村干部要专人盯住每台收割机,要求秸秆粉碎还田或打捆,并将责任具体分解落实到村组、地块。

四、明确责任

  按照省市要求,在秸秆禁烧工作中,实行党政同责。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和分级监管的各项任务,对乡镇(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实施秸秆禁烧行政告知,秸秆禁烧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协助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调与合作。县农机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综合利用工作。县交运局负责省道、县级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确保省道、县道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及秸秆乱堆乱放乱抛现象。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秸秆禁烧禁抛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秸秆禁烧禁抛的检查和执法。县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消防和现场执法,对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秸秆的食用菌栽培覆盖、大棚育菇、秸秆饲料等综合利用,推广普及相关技术,切实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同时,县农业农村局要具体负责所辖“三场”的秸秆禁烧工作,县林业局要切实做好所辖林场的秸秆禁烧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扶持政策的资金落实。县宣传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禁抛的宣传报道工作。县纪委监委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参与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加强引导。

  各乡镇(街道)和宣传部门要组织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使广大农民理解并支持禁烧工作。广泛运用广播大喇叭、电视、报纸、宣传车、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每个村禁烧标语不少于20条,每个乡镇(街道)所在地街道禁烧标语不少于20条。县禁烧办要适时编写工作简报,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加强督促检查。

  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组建由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等部门组成的巡查组,各巡查组由科级干部带队,深入各乡镇(街道)昼夜巡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各乡镇(街道)要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加强督查。设立禁烧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群众举报,并按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三)完善应急机制。

  各乡镇(街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秸秆焚烧应急预案,明确责任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组建禁烧应急分队,人员不少于10人。要充分发挥消防队伍的作用,及时购置、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装备,消防车保持满水状态,消防人员随时待命,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农机部门要抓好农机安全作业,电力部门要认真排查农用线路的安全隐患,避免因用电问题引发火灾。

(四)大力推广秸秆还田,严惩焚烧秸秆行为。

  今年继续实施联合收割机(含外来机械)下田作业要全部安装秸秆切碎装置,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5厘米,没有安装切碎装置一律不得下田作业(秸秆回收的田块除外)。乡村干部要责任到每台收割机。县禁烧办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关落实。对于焚烧秸秆者,责令即时纠正,县公安、环保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当事人拘留(留置)并处500-2000元罚款。

(五)严格奖惩,强化监管问责。

  按照省市要求,在秸秆禁烧工作中,要严格落实问责约谈、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实时通报、奖励先进等奖惩措施。

  严管第一把火,以省通报的火点为依据,对于在重点禁烧时段出现第一个火点的乡镇(街道)(含火点所在村、社区),其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免职,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并责令主要负责同志在县电视台进行表态发言,县财政扣减相关乡镇(街道)财政经费5万元。

  以省通报的火点为依据,每发现1处火点,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免职,分管领导停职,约谈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县财政扣减相关乡镇(街道)财政经费5万元。

  以市通报的火点为依据,每发现1处火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县财政扣减相关乡镇(街道)财政经费2万元。

  以县“蓝天卫士”和禁烧督查组发现的火点为依据,每发现1处火点,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县财政扣减相关乡镇(街道)财政经费5000元。

  以上问责和处罚作为全年秸秆禁烧工作的奖惩计分依据。上半年预拨乡镇(街道)禁烧工作经费5万元,全年无省市通报火点的,年终追加禁烧工作经费10万元。

(六)鼓励实施秸秆综合利用。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应用,并做好技术指导,进一步搞好配套服务,大力推广秸秆青贮、过腹还田和生物反应堆肥等技术,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大力推广秸秆沤制肥料或作其它利用,对暂时无法综合利用的秸秆,要进行集中堆放,堆放点要与居民点、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保持一定距离,并有规范的安全防火措施。每个村民组不少于1个临时堆放点,每个村不少于1个收储点,每村都要有专人负责收储工作,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逐步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六、扶持政策

  每年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对收购本县秸秆,并实施综合利用的单位、个人,按每吨50元进行补贴。

七、督导考核

(一)工作督导。

  县禁烧办成立农作物秸秆、垃圾禁烧工作督查组,深入各乡镇(街道)、进行明查暗访,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责任落实、措施到位、秸秆禁烧等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工作考核。

  县政府将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全年目标考核分值为5分。对责任落实、任务完成效果好的乡镇(街道)和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不同情况追究乡镇(街道)和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八、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淮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淮滨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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