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全面抓好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9月29日,晋城市公安局刚刚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通告,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露天焚烧秸秆(包括荒草、落叶、垃圾等其他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严禁将秸秆弃置于河流、沟塘、水渠等水源地和路面。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及荒草、落叶、垃圾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就在通告发布当天,河西镇北岭村竟然无视通告规定仍在公然大面积肆意焚烧秸秆,影响极其恶劣。希望河西镇党委和北岭村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特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性,做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森林火灾防控,周密安排、精心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