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14时许,法库县公安局三面船派出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时,发现朱千堡村附近冒出浓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发现徐某某正在自家耕地中焚烧秸秆,民警当即予以制止,并将徐某某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当日16时许,民警又在小辛屯村将正在焚烧秸秆的肇某某查获。经核实,徐某某、肇某某焚烧火点过火面积均为15平方米。
经询问,徐某某、肇某某承认了其违规焚烧秸秆的违法事实,并表示曾多次接受过镇政府、消防、环保、公安等部门禁烧秸秆的宣传教育。
目前,法库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徐某某、肇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