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2022年继续对广河县、夏河县等12个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进行补助,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粪肥还田面积120万亩。资金主要用于粪肥收集、处理、转运、施肥等重点环节,扶持一批社会化服务组织配备转运车辆、腐熟设备和施肥机械,开展还田服务。积极开展种养循环模式完善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种养结合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二)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2年,在镇原县和徽县开展和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和燃料化利用,大力发展秸秆肥料化利用,积极开展秸秆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建立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市场主体,有效促进农业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秸秆“五料化”利用、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和秸秆补贴补偿机制试点探索。
(三)支持渔业增殖放流。为维护我省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多样性,进一步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根据农业农村部安排部署,2022年,在兰州、天水、白银、酒泉、嘉峪关、张掖、武威、定西、陇南、平凉、庆阳、临夏、甘南等13个市州境内黄河、长江、内陆河水系共放流草鱼、鲢鱼、鳙鱼、兰州鲶等各类经济物种1429.8万尾以上,放流大鲵、秦岭细鳞鲑、厚唇重唇鱼、极边扁咽齿鱼、祁连山裸鲤等珍稀濒危物种106.9万尾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