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安县农作物秸秆相关情况
乐安县属典型农业大县,是全省粮食生产重点县,属丘岗盆地区域,交通便利,为双季稻种植模式,集约化程度和粮食产量水平较高,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据调查统计,2020年秸秆产生量34.67万吨,秸秆可收集量23.08万吨,综合利用量21.95万吨,综合利用率达93%以上。截止2020年底,乐安县拥有谷物联合收割机1298台,机械装备总装机量较高,作业范围广。
二、项目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
1、项目总体目标
以农业绿色发展和生态循环为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作物秸秆利用制度,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探索建立可长效运行的秸秆综合利用运行机制,培育秸秆利用产业和主体,构建收储运服务、技术推广体系,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金投向我县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实行整县推进。
项目实施后,全县秸秆还田质量大幅提升,秸秆还田示范区耕地土壤地力得到提升,秸秆离田利用产业基本建成,收储运体系基本建立;基本杜绝秸秆露天焚烧,解决由于秸秆废弃和焚烧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促进农村环境得到改善,全力打造可复制、可持续的现代生态化、产业化秸秆综合利用的乐安模式。
2、项目实施原则
(1)多元利用,农用为主。因地制宜,多元利用,以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腐熟还田、基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以能源化、原料化为辅,构建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实现秸秆就近消纳和农民就地就业,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全县农业特点和秸秆资源的数量、品种,结合秸秆利用现状,选择适宜的综合利用方式。选择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3)产业经营、市场运作。指导和鼓励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发展产业经营,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应用,促进收储加工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化利用机制。
(4)科技推动、强化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领域共性和关键性技术难题,提高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积极构建秸秆长效机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发展。
三、项目实施内容及奖补方式
(一)做好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9〕3号)文件要求,建立县级秸秆资源台账,通过科学规范的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及利用量监测,掌握全县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为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相关产业布局和管理提供理论数据,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的实施主体为县农业农村局,具体由县农业农村局农村能源管理站负责实施。秸秆台账建设安排资金3万元。
1、做好农作物秸秆产生量台账。一是获取理论资源量数据。理论资源量为粮食产量与该农作物草谷比的乘积,草谷比通过现场取样、检测、计算获得当地草谷比。二是获取可收集资源量数据。可收集资源量为理论资源量与收集系数的乘积。收集系数为某一区域某种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与理论资源量的比值,可以采用推荐的作物秸秆收集系数,也可以通过实地调查作物割茬高度占作物株高的比例和秸秆枝叶损失率计算。
2、做好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量台账。一是做好农户分散利用量调查。在全县抽选6个乡镇,每个乡镇随机抽取20户农户进行农户分散利用量抽样调查,共计抽取120户农户。每年度对抽样农户上年度的“五料化”利用秸秆量进行调查,得出该区域农户分散“五料化”利用秸秆量;二是做好市场主体规模化利用调查。通过对区域内所有从事秸秆“五料化”利用的市场主体进行普查可获得市场主体规模化秸秆利用量;三是做好秸秆直接还田量调查。通过统计、计算或估算可收集资源量与还田比例的乘积,得出直接还田量。还田比例为秸秆还田量占可收集资源量的比重。
(二)建设秸秆收储运体系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运行模式,以秸秆资源化利用主体企业为中心,遵循就近就地的原则,建设全县秸秆离田资源化利用收储运体系。
1、项目实施主体:在我县增田镇江西国丽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砀镇乐安县辉胜种植专业合作社、乐安县华冬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加强秸秆收储运中心收贮能力建设。
2、项目目标:充分利用秸秆收储运网点使我县秸秆资源化水平得到提高,减少了秸秆资源的浪费与流失,为我县解决双孢菇产业原料供应问题,同时解决了秸秆焚烧污染环境等问题。
3、建设内容:购置3套消防设备、3台秸秆打捆机、3台秸秆粉碎机、3台大型抓草机、1台叉车等(见表1)。
表1 乐安县2021年秸秆收储点建设内容
序号 |
实施主体 |
建设 地点 |
建设内容 |
1 |
江西国丽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增田镇 |
购置1台秸秆打捆机、1台秸秆粉碎机、1台大型抓草机、1套消防设备等 |
2 |
乐安县辉胜种植专业合作社 |
山砀镇 |
购置1台秸秆打捆机、1台秸秆粉碎机、1台大型抓草机、1台叉车、1套消防设备等 |
3 |
乐安县华冬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
湖坪乡 |
购置1台秸秆打捆机、1台秸秆粉碎机、1台大型抓草机、1套消防设备等 |
4、补助标准:采用先购后补形式对实施主体给予补贴,设备为非农机补贴目录产品,未纳入农机补贴名录的新购设备按照实际购买价格不超过40%标准进行补贴。
5、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并提供详细的验收资料,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三)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
1、实施主体:重点在南村乡、增田镇、牛田镇等肉牛主产区,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
实施主体一:乐安牧源畜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乐安县南村乡,常存栏黄牛900头左右,周边秸秆资源丰富。
实施主体二:乐安县全益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位于乐安县增田镇小池村,常存栏肉牛400头左右,周边秸秆资源丰富。
实施主体三:乐安县乐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位于乐安县牛田镇水南村,常存栏肉牛400头左右,周边秸秆资源丰富。
实施主体四:江西新世界生态科技园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乐安县山砀镇太坊村,常存栏肉牛300头左右,周边秸秆资源丰富。
2、建设目标:建设秸秆饲料储存仓库3400平方米,推动全县秸秆储量得到提升,扩大草食畜禽对秸秆饲料的需求,鼓励养殖企业提升秸秆饲料化技术,推动全县饲料产业化发展。
3、建设内容:拟建设3400㎡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配套购置秸秆打捆机、叉车、小型铲车、消防装备等设施。
4、建设要求:建设的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具有防雨、通风、封闭管理围挡、防潮等功能,檐口高度不低于5米,设有避雷设施、消防设施和排水设施;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设备为非农机补贴目录产品)、消防器材(详见附件3),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5、补助标准:按照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原则,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按照工程审计结算款项的不高于50%给予补贴(补完为止)。未纳入农机购机补贴名录的新购秸秆打捆机、叉车等,按照实际购买价格不超过40%标准进行补贴(见表2)。
表2 秸秆收储及饲料化利用建设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 |
建设内容 |
1 |
乐安牧源畜牧开发有限公司 |
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1000㎡,购置1台秸秆打捆机、1台叉车、1套消防设备等。 |
2 |
乐安县全益养殖 专业合作社 |
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1000㎡,购置1台小型铲车、1套消防设备等。 |
3 |
乐安县乐牧养殖 专业合作社 |
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700㎡,购置1台小型铲车、1套消防设备等。 |
4 |
江西新世界生态 科技园有限公司 |
建设秸秆收储钢构大棚仓库700㎡,购置1台秸秆打捆机、1台秸秆粉碎机、1套消防设备等。 |
6、项目验收:建设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并提供详细的验收资料,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项目建设内容进行验收。
(三)建设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区
充分发挥规模种植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种植合作社、农机合作社为重点,推广大马力机械直接粉碎还田技术,提升耕地质量,建设集中连片秸秆还田示范区13处。
1、建设地点:重点在全县水稻种植面积2万亩以上的乡镇进行实施,在项目实施区,重点推广实施水稻秸秆直接粉碎还田技术。
2、建设目标:引导县域内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参与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逐步开展整村、整乡(镇)推进机械还田,扩大到全县水稻产区,带动全县整体推进。
3、建设内容和规模:在各乡镇建设共计10000亩集中连片秸秆直接还田示范区,实施主体经各由各乡镇推荐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县农业农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示范区点面积进行适当调整。
4、建设要求:示范区利用大马力联合收割机进行低茬收割全量粉碎还田,秸秆留茬在15cm左右,秸秆粉碎长度小于10cm,深度须达到20cm左右,秸秆要翻埋入土,地表平整。每个集中连片还田示范区达到100亩以上,严禁秸秆焚烧,实施不达标准将取消该主体享受财政补贴的资格。
5、补助标准:在秸秆收割时,由示范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验收,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区还田作业情况进行验收,对示范面积进行核实,经验收合格后给予30元/亩进行补助,奖补金额共30万元。
表3 乐安县2021年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区建设内容
序号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单位 |
建设规模 |
1 |
各乡镇 |
13个秸秆粉碎还田示范区 |
亩 |
10000 |
6、项目验收:示范任务完成后,由示范主体向辖区乡镇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详细的验收资料以备验收,由辖区乡镇组织人员现场验收,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由分管农业乡镇长牵头,乡镇初验合格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抽验。
(四)建设秸秆打包离田和双孢菇利用
目前全县有14个乡镇发展了2000多个双孢菇种植大棚,种植面积130万平方米,年消耗量达2万吨,回收利用本地秸秆可以大大降低农户种植双孢菇的成本。
1、建设内容:在巩固全县秸秆粉碎还田基础上推进秸秆打包离田工作,在增田镇、山砀镇、戴坊镇等乡镇推进实施秸秆打包离田示范4万亩左右。由乡镇组织秸秆离田作业主体、利用主体自愿申报。秸秆打包离田主要用于我县双孢菇产业发展,县农业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要对全县的秸秆粉碎还田和秸秆打包离田的农机设备进行统一督查管理,如:秸秆粉碎还田,需严格控制机收“限茬”,秸秆留茬高度不得高于15cm。这一技术指标需在全县推广。
2、技术标准:秸秆留茬必须15cm以内,便于秸秆打包离田,不达标准将取消该主体享受财政补贴的资格。
3、补助对象:按照“谁作业、补给谁”、“谁利用、补给谁”的原则,县级财政统筹对秸秆离田按标准实行定额补偿,直接将补偿资金发放到实施秸秆收储作业的农业服务组织农机户或企业。优先支持水稻机械化收割和秸秆打包离田一体化的第三方农机社会化服务机构,用于补偿部分农机费用和劳动工工资。
4、奖补标准:2021年第三方农机社会化服务机构秸秆打捆和离田,集中连片以上作业面积4万亩左右,按40元/亩进行补贴,最高奖补金额不超过160万元。
5、奖补方式:在完成秸秆离田作业后,由作业主体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验收申请,附上细化到户、到地块的作业明细表及地块照片等佐证材料。由辖区乡镇组织人员现场验收,验收人员不少于3人,由乡镇分管农业乡镇长牵头,乡镇初验合格后,将验收表在本村公示栏公示5天,以拍照或视频的方式留底。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进行抽验。
(五)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试验示范、技术和政策宣传培训、技术资料印制、项目宣传、项目标识牌制作、项目资料编印归档、项目验收等技术支撑及管理体系建设。并聘请相关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支撑服务,包括区域内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探索,确保项目技术落地。该项建设内容预算资金22万元,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