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做好全县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与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立县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基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89%以上。
三、实施区域和作业要求
(一)实施区域。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在全县6个乡镇实施水稻和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二)作业要求。
1.全县种植水稻的地块全部实施,做到能翻则翻。
2.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要将高茬秸秆通过机械粉碎后深翻还田,秸秆要翻埋入土,深度必须达到30厘米以上,地表要平整。
所有参与实施的农机作业机具都要加装农机深松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远程监测设备必须是经过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和农业农村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选型推荐的产品,并与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兼容),对作业面积、深翻深度和质量等数据实行远程监测记录,并实时上传至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
四、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对象。全县范围内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
(二)实施主体。实施主体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水稻、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应是在永宁县注册并被自治区评定为二星级及以上的农机作业服务公司。
(三)补助标准。实施水稻、玉米(不含青贮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作业每亩定额补助40元。
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实行差额收费,受益农户和组织只需交纳补助标准以外的部分,作业补助资金兑现给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
(四)资金来源。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与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资金安排,自治区下达我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项目补助资金为246万元。
五、实施期限
2021年6月30日-2021年11月20日。
六、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组织作业。根据自治区项目资金安排,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承担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并与中标的农机服务组织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要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各乡镇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组织种植户及时收获水稻、玉米,协调中标企业开展作业,按时完成作业任务,保证作业质量。作业任务完成后,由各乡镇安排专业人员督导中标农机服务组织填写《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附表2),经实施对象签字,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并审核盖章报乡镇政府确认,乡镇政府汇总(盖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定。
(二)组织验收。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小组,由农业农村局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远程监测数据、农机服务组织的作业记录表、政府采购合同和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果,验收结束后填写《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附表3),经验收组成员签字确认后,形成《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补助资金兑付表》(附表4)。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灭茬深翻还田验收以农机深松深翻整地远程监测设备监测面积为主,实地按10%抽检核实。
(三)公示。项目验收结束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将《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补助资金兑付表》(附表4)在永宁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依据项目验收小组提供的项目验收表和作业补助资金兑付表申请补助资金。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有效开展工作,成立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统筹监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
组 长:孙佳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孙伟国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红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曹永进县财政局局长
王海军 县审计局局长
何 乐李俊镇代镇长
陈兴隆望洪镇代镇长
张 昊杨和镇镇长
柳 有胜利乡乡长
眭光武望远镇镇长
马晓平闽宁镇代镇长
陈 银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孙伟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职,加强配合,确保项目落地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及时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项目领导小组上报进度、项目总结、绩效报告等;对作业阶段性和全年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进度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县财政局负责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及时兑付补助资金。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县审计局要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做好进度监督检查以及作业记录审核公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顺利实施。
八、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结余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结余、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财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关有规定严肃问责。
(二)强化绩效考核。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纳入农业农村局绩效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客观评价实施成效。农业农村局要按规定建立项目各类明细清单,作为核查依据,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等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机具保障和技术指导。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优先补贴大型拖拉机和秸秆捡拾打捆机械,保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作业需要。依托农机服务组织的装备优势,开展水稻、玉米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作业服务。坚持农机农艺融合,建立和完善秸秆机械化深翻还田技术模式、作业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下乡开展技术指导,加强对农机手的操作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作业质量。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提高广大生产经营组织、农户以及农机服务组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附件:1.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计划表
2.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
3.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单
4.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项目资
金兑付表
5.2021年永宁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
施方案
6.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