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行动中,
全省将成立5个省级督察组
对秸秆露天焚烧情况进行督查。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特别是全省“第一把火”,不仅要进行媒体曝光、全省通报,还要由省政府直接约谈。对于焚烧“第一把火”的当事人,要从严从快查处,切实形成高压态势。对于督查巡查工作敷衍塞责,发现火点应报不报、谎报瞒报,以及热异常点抽查复核工作中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问责。
按照《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0-2021年禁烧期间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情况。通过生态环境部卫星遥感监测核实确认及省级督查发现,秸秆及根茬、残余物露天焚烧火点共计261处。省有效解决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将露天焚烧问题移送省财政厅进行扣拨资金(罚款),对工作先进县(市、区)及单位予以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