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东湖区耕地及农作物生产全部集中在扬子洲地区(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现有保护耕地10890.15亩,蔬菜复种面积26025亩,蔬菜产量55670吨。秸秆资源主要来自水稻,秸秆利用主要分为肥料化、原料化两种。
扬子洲地区主要以种植水稻、蔬菜等农作物为主。其中水稻秸秆占秸秆资源总量98%左右。2020年东湖区水稻播种面积4356.75亩,水稻总产量1531.05吨,秸秆资源总量1546.4吨。其中可收集秸秆资源量1175.24吨,秸秆综合利用量1126.41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
在秸秆综合利用方面,东湖区坚持肥料化利用,主要是在收割过程中将稻田秸秆捣碎粉碎还田和蔬菜茎叶经自然腐化,覆盖、堆沤还田利用。肥料化利用约占利用总量的66%,其中直接还田、机械化全量还田利用率60%,稻桩还田、覆盖还田、肥料堆制还田、快腐还田等其他还田形式利用率6%。原料化利用主要以秸秆捆扎、包装蔬菜为主,水泥预制品、道路保养、蔬菜花木盖种、蔬菜包装运输等为辅,原料化利用约占利用总量的30%。
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中,东湖区加强统筹部署。及时下发了《东湖区农作物秸秆利用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秸秆综合利用的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加强督促指导,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督促、指导农户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下发了《东湖区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通告》2000余份,督促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贤士湖管理处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各村组的显著位置张贴《通告》,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组织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将《通告》分发到每家种植户,确保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加强协调联动,成立联合执法小分队,对各镇(管理处)进行拉网式排查,一旦发现秸秆焚烧行为,立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