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巡查宣传,露天焚烧秸秆最高罚 2000 元

巡查人员现场扑灭秸秆焚烧火点。(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当前正值夏收季节,一些群众为图省事,直接把收割后的农作物秸秆一烧了之,不仅污染环境,还带来严重的火灾隐患。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南宁市开启夏收季秸秆禁烧巡查,助力打赢 " 蓝天保卫战 ",同时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和成功模式。
7 月 19 日,西乡塘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到石埠新村附近开展巡查,制止秸秆就地焚烧污染环境的行为。该局加强监控系统充分利用,确保对火点迅速响应,提高处理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今年 6 月底,宾阳县在原有 18 个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点基础上,又新建了 8 个视频监控点,每个监控点均配备喇叭传输功能,通过远程喊话劝阻违法焚烧行为,将进一步提升秸秆禁烧监管效能。日前,宾阳县再次将《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及秸秆禁烧宣传音频等宣传材料发送至各镇,组织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据统计,今年以来,宾阳县共出动巡查人员 5800 多人次,现场扑灭焚烧火点 431 处,劝阻教育 534 人(次),处罚案件 52 起,罚款 4 万元。其中进入夏收季节以来,立案处罚 11 起,罚款 1.45 万元。
连日来,上林生态环境局驻村工作队员深入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工作,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呼吁群众加强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或按照政府的组织开展好秸秆有序烧除。
除了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南宁相关部门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日前,在横县、宾阳县举办 2021 全区农用地安全利用技术竞赛观摩暨秸秆综合利用培训班,推广宾阳县 " 三合一 " 生态补偿机制、宾阳县 " 早稻秸秆粉碎 + 腐熟剂 " 还田技术模式和横县层级收储利用体系的成功经验。
南宁市生态环境部门提醒,露天焚烧秸秆极易引燃周围易燃物,带来严重火灾隐患,其形成的浓烟还会影响道路行车安全并造成环境空气污染。希望广大群众认真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共同守护 " 南宁蓝 "。
■法规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5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