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为不断推动我镇生态环境建设,扎实抓好我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预防由此引发的火灾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做到全年禁止焚烧秸秆和最大限度地科学利用秸秆。根据县禁烧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在全镇范围内实行荒草、落叶、垃圾和农作物秸秆等全时段全面禁止焚烧,实行禁烧工作常态化和网格责任化管理,确保全镇范围内“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现一处黑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三、起草过程
《连江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5月17日网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2021年5月25日,经研究通过,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形成禁烧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模式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主要任务
(一)健全组织和明确责任
1.落实禁烧网格化
为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连江镇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由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政委,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指挥长,班子成员为成员,实施“村指导员、包村干部、镇村责任区干部、辅助性岗位”四级网格责任体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等具体工作。
2.明确工作责任
村两委要带头深入田间地头,对于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监控,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实行全天后禁烧,全覆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烧秸秆行为,镇纪委将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秸秆禁烧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村(社区)和有关责任人要予以问责,对镇村干部不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本区域内秸秆焚烧行为多发、高发的,要严肃查处,并纳入村级年终目标考核。
根据禁烧工作常态化全时段的工作需要,突出“村为主、镇督查”工作机制,镇村两级网格化责任人及辅岗人员同奖同罚,辅岗人员按照《连江镇农村就业贫困辅助性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罚。
(二)划分责任体系
为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全镇构建“村指导员、包村干部、镇村责任区干部、辅助性岗位”四级网格责任体系。具体为:指导员负总责、包村干部担全责、责任区干部分担责、辅岗人员尽职责,全镇划分42个镇干部网格化责任区,81个村干部责任区,均明确到人、包保负责。
(三)强化工作举措
1.深入宣传发动,营造禁烧氛围
一是召开全体镇村网格化干部动员部署大会,分别签订《禁烧责任状》。二是逐户发放张贴、讲解《致全镇农户朋友的一封信》。三是召开全镇农机手培训会,发放《致全镇农机手的一封信》,宣传相关知识,宣读相关规定,明确作业标准,签订《农机手承诺书》。四是到连江学校、郭集学校、明德学校组织秸秆禁烧宣传课,开展“小手拉大手” 活动,引导在校学生将《致全镇中小学家长一封信》带至每个家庭。五是组织宣传车到全镇每个自然庄进行不间断的广播宣传。六是利用江巷、郭集集日等群众较为聚集时段进行定点宣传。七是在道路沿线、各村(社区)醒目地点宣挂宣传横幅。八是在每个行政村(社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设立2个宣传岗,通过发放宣传单、口头讲解、播放宣传录音等方式宣传。九是各村(社区)、组无线广播网定时段进行宣传。十是全体镇村网格化干部统一着装、佩戴禁烧红袖章,走村串户,进行流动宣传和开展集中宣传。通过上述多形式、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的立体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政策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必要性,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最大程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
2.注重源头防控,做到标本兼治
(1)对本镇范围内所有作业的收割机进行登记摸底、造册建卡,实行责任包保、动态管理;
(2)所有参与作业的收割机均要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0公分,从源头清除秸秆焚烧隐患;
(3)对于适合打捆机作业的区域,且有企业对接打捆的,必须签订协议,并按田块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规定时间打捆清运。
3.建立巡查和督查机制,坚持定期通报
实行日巡查和随机督查机制。由镇效能办牵头负责,成立镇禁烧宣传和巡查组,每天沿各条道路,巡回宣传巡查;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牵头负责的镇督查组,每天随机督查。
(1)宣传和巡查组。
第一巡查组:组长:窦祥义,成员:赵明、江学壮,负责东庄村、连江村、郭集村、高庙村和李集村的日常巡查。
第二巡查组:组长:陈先国,成员:窦正浩、郭亚东,负责三合村、东风村、江巷社区、三甲村和路陈村的日常巡查。
夜间巡查组:组长:夜间值班领导,成员,全体值班人员,负责全镇夜间巡查。
(2)镇督查组职责。
负责对全镇禁烧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对禁烧巡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再督查。
4.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重拳应急
由镇分管领导牵头,以派出所干警为主,组织成立维稳应急处置组。禁烧中如遇到复杂情况作应急处理,发现隐患,重拳出击,坚决阻止火点的蔓延和扩展。
5.推行立体收购,注重市场运作
在秸秆回收和综合利用方面,本着“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原则,构建中心加网点收储体系。一是建立1个秸秆收储中心,负责收储各村秸秆。二是建立9个收购网点。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三合村除外),每个村原则上建立1个收购网点(每个组至少有1个秸秆堆放点),由2—3名村干部组成,积极为收储企业做好服务,协调处理矛盾,督促企业加快回收进度,方便农户及时耕种。三是组建秸秆打捆联系点。每个村明确一名秸秆打捆联系人,负责将本村秸秆打捆并及时收储运送。
(四)考核和奖惩规定
实行积分考核,村(社区)、镇村及辅岗人员三级网格化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履职尽责,为考核对象。村(社区)、镇村两级责任人按照责任划分履职尽责,各自对所属责任区全权负责,如因中心工作需离开的,需经领导同意,将本责任区禁烧责任安排到位,否则按脱岗登记、出现工作失误仍将追究其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实行保证金制度和工作经费下拨制度
全体镇、村干部向镇党委、政府缴纳禁烧保证金,账户设在财政所。镇对每个村下拨网格化干部驻村伙食费,具体按照制度要求由各村与党政办对接安排,按月报账。
保证金按照午秋两季缴纳,每季:指导员、包村干部每人分别缴纳保证金5000元(含派出所所长、教导员),其他镇干部每人缴纳保证金4000元(含派出所正式干警),村书记和主任每人缴纳保证金5000元,其他村干部每人缴纳保证金3000元(含派出所辅警)、“曲阳燕归”人员2000元(无责任区)。按照1:1进行返还。
2.实行严格惩处制度
(1)所包责任区发生焚烧现象,被卫星确定为焚烧点的、或被省督查通报火点的,村指导员、包村干部、镇村网格化干部扣除保证金;村(社区)书记、主任和责任区干部扣除保证金,并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该村在2021年度村级目标考核中不予评先评优。
(2)被市督查组督查通报有焚烧点的,村指导员、包村干部、镇网格化干部、村书记、主任和村网格化干部各处罚2000元,责任区干部视情节给予党政纪处分。
(3)被县督查组督查并通报有焚烧点的,处罚指导员、包村干部、村书记、主任、镇村网格化干部各1000元。
(4)被镇督查巡查到有焚烧现象的,每个火点罚村书记、主任各300元;处罚镇网格化干部、责任区村干部各500元。
(5)被镇巡查发现农田收割后秸秆未及时清运或堆放在沟边、路旁、坟头、渠道、水库塘坝内等存在焚烧隐患的,通报未及时处理,造成后期焚烧现象的,按照通报火点加倍处罚。
(6)未能按时落实镇禁烧指挥部下达的宣传发动、日常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任务的,每次处罚镇村责任人各100元。
(7)对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禁烧隐患大排查中,排查不力、隐患清除不到位,每处镇村责任人各100元。
(8)对农机作业管理不到位,未能严格按照标准实行,被镇督查组督查到的,每例镇村责任人各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