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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雄村镇2021年秸秆产业化利用补贴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76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观念,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大力推广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继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网络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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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内容

(一)秸秆收储体系建设

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对2021年新建一处标准化秸秆收储点(钢架结构顶棚、仓储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高度为6米、配套秸秆粉碎机械、消防设施等),按照总投资额的3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二)秸秆产业化利用

继续支持秸秆产业化利用。对实施秸秆肥料化(不含秸秆还田和堆肥)、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以及能源化利用用的市场主体,年利用秸秆500吨以上按300元/吨奖补最高15万,超过500吨的部分按照100元/吨奖补最高20万。

我镇经与经营主体协商设置秸秆收储点8个,分别是富岱、山下、柘林(高速桥下)、航步、雄村、义成(高速桥下)、朱村、浦口。

资金管理

1.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的导向作用,从制度上对资金的拨付、使用、监督、管理实行全流程控制,做到专款专用。

2. 镇政府统筹考虑各村种植规模及各秸秆收储经营主体实际,对各村秸秆禁烧巡查、清运等工作经费采取包干奖励各经营主体,禁烧工作结束各村、经营主体按照程序报账。其中:柘岱村、雄村村、朱村村各1.5万元,鲍庄村1万元,浦口村1万元。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镇成立以镇长为第一组长、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联村组长、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综合利用协调领导组。各村要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机制,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2021年任务,推进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镇农业站负责秸秆奖补项目技术咨询与服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部署

各村要担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任务到田。各村组织成立重要地段值守、巡查、宣传、清运队伍,并将值守、巡查、清运队伍组织于5月10日报镇农业办备案。

(三)强化舆论宣传,发挥示范效应

各村要积极做好宣传,充分利用贴通告、悬挂横幅、广播播放及宣传车和生态巡护员流动宣传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禁烧的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并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浓厚氛围,打造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示范样板,增强辐射带动效应,从根本上转变农民群众思想观念,使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成为其自觉行动,圆满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

(四)依法处理,责任追究

在禁烧秸秆工作中,对于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凡露天焚烧秸秆的,由县生态环境局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依法行使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将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造成树木死亡的,由林业部门依法处理。对不听劝阻故意焚烧秸秆,阻碍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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