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略阳县2021年秸秆焚烧工作方案》要求,为持续做好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防治秸秆禁烧对大气环境污染,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为原则,坚持“综合利用、粉碎还田、集中堆放、杜绝火点、责任追究”二十字方针,采取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禁止与重点防控相结合、宣传引导与督查问责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厌战情绪,层层夯实责任、全面组织实施,实现全镇空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和农业经济持续发展。
二、禁烧范围及重点
2021年,全镇秸秆禁烧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全域全时段禁烧,禁烧范围分为重点禁烧区和一般禁烧区。重点禁烧区具体包括略观路两河口段、两张路、关李路沿线可视范围内。一般禁烧区为除重点禁烧区所有区域。
三、禁烧目标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禁烧率达到100%,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见一处黑斑”。实现人口集中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良好,镇村主道干线公路等交通通行和人民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四、工作步骤
今年秸秆禁烧工作重点时段为:夏季4月25日至6月20日,秋季8月20日至10月31日。
(一)部署阶段:夏季4月25日至5月5日,秋季8月20日至8月31日。成立镇禁烧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村(社区)要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广大农民,群众提高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禁烧秸秆的自觉性。
(二)实施阶段:夏季5月6日至6月10日,秋季9月1日至10月20日。各村(社区)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落实村、组两级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人,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防止发生焚烧秸秆、树枝杂草、各种垃圾、废塑料橡胶等现象。镇督查组不定期对各村(社区)组进行督导检查,定期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情况,公布检查结果,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五、禁烧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把秸秆禁烧纳入年度工作重点,思想上再重视、措施上再加强、责任上再压实,确保禁烧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广泛宣传。广泛宣传动员,通过广播、横幅、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村干部会议、院坝会等形式开展禁烧宣传活动,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及具体措施宣传到户到人,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禁烧的思想认识。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秸秆禁烧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夯实责任。各村(社区)要认真履行秸秆禁烧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以网格为基本单元的管理责任体系,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全天候全覆盖监管巡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查,夯实禁烧责任
成立两河口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彩霞
副组长:张 敏
成 员:刘 潇、任新志、各联村领导、村支部书记、包村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敏同志兼任,刘潇、任新志负责日常工作,汇总禁烧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确定全镇4个村的联村领导、驻村组长为禁烧督查组成员,不定期对全镇各村(社区)进行督促检查。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号码为0916-4915665,对外24小时信息畅通,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
(二)严格目标责任制,确保禁烧工作落实
继续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包地块责任制,形成密切联系、督管结合、责任公担的监管机制。各村(社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秸秆禁烧巡查小组,昼夜巡回检查,努力做到24小时有人看守,24小时有人巡查。并于5月7日前将村、组两级秸秆禁烧监管责任人名单上报镇党政办。
(三)严格督查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各村(社区)要坚持执行日报制度,准确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禁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情况。镇督查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进行监督检查。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负责,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定时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遇到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禁烧办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禁烧工作情况,要对禁烧工作列入行政责任追究范围。对出现第一把火和出现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村给予严肃通报批评,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