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重点支持农民开展秸秆还田,从补贴对象、补贴区域、补贴技术模式等多方面工作机制进行创新,并将秸秆粉碎还田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强秸秆还田示范,推广技术模式,典型引导带动群众自觉参与实施秸秆还田。
二是切实做好秸秆焚烧控制工作。印发实施《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节露天焚烧和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引导农民因地制宜,采取田边地角就近堆沤还田、机械化粉碎还田、免耕覆盖沃土还田等方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落实各级政府在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确保城乡结合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将夏秋两季秸秆焚烧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内容,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站全国秸秆焚烧遥感监测信息,督促各地确实抓好秸秆禁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