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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7  浏览次数:70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加快推进秸秆的资源化、商品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牧业循环经济和新兴产业发展,改善农牧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秸秆资源和综合利用现状

内蒙古土地资源丰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现有耕地1.37亿亩,农牧民人均耕地面积7.4亩,有效灌溉面积4517.85万亩,每年为国家提供商品粮超过200亿斤,是国家13个粮食主产区和6个粮食净调出省区之一。

(一)秸秆资源量

内蒙古是粮食生产大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2015年全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35.6万公顷。其中,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2.67万公顷,粮食总产量达到565.4亿斤。农作物秸秆理论资源量3756.65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926.16万吨,大豆秸秆266.2万吨,小麦秸秆189.57万吨,向日葵秸秆117.18万吨,其它秸秆257.54万吨。

全区农作物秸秆可收集资源量为3128.26万吨,其中,玉米秸秆2463.87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78.76%;大豆秸秆212.96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6.81%;小麦秸秆151.66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4.85%;向日葵秸秆93.74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2.99%;其它秸秆206.03万吨,占可收集资源总量的6.59%。

1 全区农作物秸秆资源量统计表

秸秆种类

理论资源量

(万吨)

可收集资源量

实物量(万吨)

占总实物量比例(%

玉米秸秆

2926.16

2463.87

78.76

大豆秸秆

266.2

212.96

6.81

小麦秸秆

189.57

151.66

4.85

向日葵秸秆

117.18

93.74

2.99

其它秸秆

257.54

206.03

6.59

合计

3756.65

3128.26

100

 

从种植结构和秸秆资源分布区域看,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等东四盟市秸秆产生量占全区秸秆资源总量的70%左右;从秸秆种类看,玉米、小麦、大豆、向日葵等4种主要农作物秸秆约占全区秸秆资源总量的93.41%。其中玉米秸秆所占比重最大,其秸秆量的变化直接影响全区秸秆总产量。

(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

随着种植业结构的深入调整和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全区农作物种植布局呈现出集中连片趋势,秸秆资源分布也从种类和数量上日趋集中,东部以玉米和大豆为主,中部以玉米为主,西部以小麦和向日葵为主,集中的资源分布态势为秸秆的综合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2 全区秸秆主要利用途径消耗量统计表(单位:万吨)

秸秆种类

可收集

资源量

可利用资源量

合计

肥料化

饲料化

燃料化

基料化

原料化

玉米秸秆

2463.87

2062.94

576.72

731.15

742.15

9.24

3.68

大豆秸秆

212.96

142.68

58.22

79.58

4.88

0

0

小麦秸秆

151.66

80.38

45.94

23.7

8.15

0.02

2.57

向日葵秸秆

93.74

69.37

30.48

23.89

15.0

0

0

其它秸秆

206.03

155.06

74.79

54.2

24.07

0

2.0

3128.26

2510.43

786.15

912.52

794.25

9.26

8.25

内蒙古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有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等五种利用方式。2015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资源量2510.43万吨,有效利用率达到80.25%,其中肥料化利用786.15万吨,占有效利用资源量的31.32%;饲料化利用912.52万吨,占有效利用资源量的36.35%;燃料化利用794.25万吨,占有效利用资源量的31.63%;基料化利用9.26万吨,占有效利用资源量的0.37%;原料化利用8.25万吨,占有效利用资源量的0.33%。同时仍有617.83万吨秸秆被废弃和焚烧,占可收集资源量的19.75%。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秸秆作为农牧业生产中的副产品和重要资源,秸秆资源化和商业化利用前景广阔。传统的刀耕火种,使秸秆焚烧和闲置现象在粮食主产区仍普遍存在。秸秆焚烧可以消灭一部分杂草种子和细菌虫卵,燃烧后的草木灰作为有机肥可有效增加土壤肥力。虽然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件,禁止秸秆焚烧,积极推广秸秆直接还田技术、过腹还田技术、青贮微贮技术及食用菌栽培技术,引导和扶持秸秆制板、秸秆发电、秸秆固化颗粒燃料、秸秆生物燃气等综合利用项目,但是,秸秆利用率低、产业链短、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还远未彻底解决。

1.秸秆还田条件高、难度大

1)还田秸秆不能及时腐解

秸秆在25~30 ℃条件下腐熟需要20 天左右。内蒙古秋季温度低,气候干旱,冬季封冻时间长,加之秸秆产量大,还田后腐解较慢,导致当季难以腐熟完全,播种后耕层漏风、跑墒现象严重,影响作物正常生长。

2)秸秆破碎度达不到要求

玉米机械收获粉碎还田要求秸秆破碎长度小于10厘米,破碎度达到 95%以上。在实际生产中为了降低油耗和成本,常因机械动力不足或人为设置不合理,秸秆破碎度一般在 80%左右,秸秆长短不一(长的秸秆达到40~50厘米),翻埋深度不够,整地时易拖堆,不能与土壤较好结合,导致墒情不足减缓秸秆分解速度,不利于腐解。

3)秸秆还田作业成本高、缺乏科学标准

大型机械收获、机械粉碎秸秆还田成本偏高,要达到高质量的还田作业需进行两次粉碎,机械深翻,投入氮肥、腐熟剂等,较高的投入严重影响了大部分农牧民秸秆还田的积极性。此外秸秆还田还存在技术标准和方法不明确的问题,实际操作过程中凭感觉靠经验现象比较普遍。

2.秸秆资源化利用效率低、规模小

秸秆能源化(生物燃气、颗粒燃料、直燃发电等)、饲料化(饲草、复合颗粒饲料)利用途径在技术、规模、经济等基础条件方面还不完全成熟,虽然在市场刺激下出现了一些综合利用雏形,但仅仅是倾向性和苗头性的,不具备规模化生产能力,综合利用技术含量不高,建设规模不大,距产业化发展相去甚远。

3.秸秆收集成本高、储存难

一是秸秆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工作起步较晚,从事的企业大多为民营中小企业,经济实力不强,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多采用低成本设备进行生产,致使企业生产的产品成本过高,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推广应用。据调查统计,加工生产1吨秸秆固体成型颗粒燃料,需耗电120~150度,仅此一项即增加生产成本100多元。二是秸秆售卖价格低,利润空间小,不具吸引力,农牧民没有积极性。调查显示,一亩地秸秆产生量约0.3吨,秸秆电厂收购价每吨260元,去掉收集、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成本后,农牧民可获利润较低。三是秸秆收集具有很强的季节性,企业要维持正常运转,必须有一定的储存量,但秸秆比重轻,体积大,储存场占用土地较多,且秸秆收获后仍处于后鲜期,在打包、堆垛后极易发热、霉变,还需进行防雨、防潮、防火和防雷等设施建设,投资成本和维护费用较高,储存风险较大。

4.产业链条尚未形成

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布局零散,技术装备水平相对落后,整体经济效益偏低,除了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在通辽市、赤峰市建设的两个秸秆发电厂规模较大外,其他的均为小规模的作坊式企业,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链上下游脱节。随着种植业、养殖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传统的种养结合模式日渐分离,导致秸秆在农区过剩。其次,秸秆利用一次性投资大,周期长和获得效益的不确定性(主要是收购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而企业面对千家万户缺少定价权)导致企业不愿意涉足该领域。三是缺少相对成熟和完备的秸秆综合利用激励政策来引导企业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在建设用地、用电、排污费收取以及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难以完全落实,导致生产企业积极性不高,也难以形成完整的销售体系和稳定的市场。

5.秸秆消化渠道不畅

(1)由于市场有限,刺激能力弱,经纪人队伍没有形成,种植户和养殖、加工企业的购销平台尚未建立。无人收集、无人加工、无人储运、无人供应的现象阻塞了秸秆的消化、利用渠道。

(2)秸秆综合利用一些关键性技术和设备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科技含量较低,示范推广力度远远不够。如秸秆作为饲料消化率低,秸秆气化中的焦油问题,生物质节能炉具生产成本高,高效生物有机肥工业化生产设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及国产化问题,秸秆饲料的优化配制等问题,直接导致秸秆综合利用成本高、效益低,覆盖面不广,推广难度大。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从新阶段促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出发,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坚持产业化主导方向,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着力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发挥比较优势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区秸秆资源条件、生产基础、市场环境以及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因素,突出重点,优先发展具有一定基础和竞争力的产品和地区,尽快形成规模优势。

2.坚持产业整体开发的原则。统筹编制地区性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制定财税扶持政策,加大财政投入,构建优势产业群体,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形成以政策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牧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3.坚持公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切实尊重和保障农牧民的市场主体地位和经营自主权,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企业和农牧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

4.坚持依靠科技支撑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大科技创新和推广力度,积极开展试点示范,着力解决秸秆综合利用中的共性和实用技术难题,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秸秆有效利用资源量超过3000万吨,较2015年增加500万吨,形成秸秆处理年均增加100万吨的能力;秸秆有效利用率超过85%,较2015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肥料化利用提高1.3个百分点,饲料化利用提高1.6个百分点,燃料化利用1.4个百分点,基料化利用提高0.5个百分点,原料化利用提高0.2个百分点。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田间处理、收集、储运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秸秆资源富集地区秸秆焚烧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领域和建设内容

(一)重点领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139号)精神,“十三五”期间,全区将进一步推进中东部和西部沿黄灌区玉米优势区域布局,调减东北高寒区玉米种植,发挥东北地区种植大豆的传统优势,调减中西部旱作区玉米种植,发展马铃薯及谷子、荞麦、莜麦、绿豆等杂粮杂豆,西部河套灌区大力推广玉米套种小麦。全区共确定6个重点领域,分别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及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1)秸秆肥料化利用

继续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以实施玉米、大豆、小麦等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制定秸秆机械还田作业标准,科学合理地推行秸秆还田技术;结合秸秆粉碎深翻、堆沤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生物炭还田、催腐剂快速腐熟还田等,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

2)秸秆饲料化利用

围绕“为养而种,以种促养,以养增收”的目标,结合“粮改饲”试点项目,在农区养殖集聚区和农牧交错地带,大力发展青贮玉米种植,鼓励养殖大户、规模化养殖企业采取土地流转等方式进行规模化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种植,鼓励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压块、揉搓丝饲料等快速发展。

3)秸秆能源化利用

立足于各盟市秸秆资源分布,结合乡村环境整治和节能减措施,积极推广秸秆生物燃气、秸秆固化成型颗粒燃料、秸秆沼气循环利用等技术,推进生物质能利用,改善农村能源结构。

4)秸秆基料化利用

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培育壮大秸秆生产食用菌基料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加快建设现代高效生态农业,促进农业生态平衡。

5)秸秆原料化利用

围绕现有基础好、技术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重点行业,鼓励以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不断提高秸秆高值化、产业化利用水平。

6)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服务体系。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提供秸秆收集储运综合服务。鼓励发展农作物联合收获、打捆压块和储存运输全程机械化。 

(二)建设内容

1.秸秆肥料化利用

在东北黑土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区域,重点组织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肥料化利用量达到975万吨。

(1)区域范围:包括呼伦贝尔市岭南地区、兴安盟大部和通辽市东北部。

(2)主推技术:一是秸秆粉碎深翻直接还田技术;二是秸秆堆沤还田技术;三是秸秆养畜过腹还田技术;四是秸秆生物炭还田技术;五是秸秆催腐剂快速腐熟还田技术。

(3)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玉米、小麦、水稻秸秆机械粉碎深翻还田示范基地10个;二是建设秸秆堆沤还田示范旗县1个;三是建设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示范企业20个;四是建设秸秆生物炭还田示范旗县1个;五是建设秸秆催腐剂快速腐熟还田示范旗县3个。

2.秸秆饲料化利用

在肉牛、奶牛、肉羊优势养殖区域,重点组织开展秸秆饲料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饲料化利用量达到1140万吨。

(1)区域范围:包括通辽市肉牛养殖重点区载,呼和浩特市奶牛养殖重点区域,巴彦淖尔市肉羊养殖重点区域。

(2)主推技术:一是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和揉搓丝饲料技术;二是秸秆粉碎压块饲料技术;三是秸秆饲料深加工高值利用技术。

(3)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年消耗秸秆10万吨的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和揉搓丝化示范企业20个;二是建设年消耗秸秆10万吨的秸秆粉碎压块饲料示范企业(合作社)20个;三是建设年消耗秸秆10万吨的秸秆饲料深加工高值利用示范企业5个。

3.秸秆能源化利用

在农牧交错典型区域,重点组织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能源化利用量达到990万吨。

(1)区域范围:包括兴安盟南部、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南部、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北部。

(2)主推技术:一是秸秆生物燃气技术;二是秸秆固化成型颗粒燃料技术。

(3)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大型秸秆生物天然气示范工程5个;二是建设大型秸秆沼气循环利用示范工程10个;三是建设秸秆固化成型颗粒燃料集中采暖示范村100个。

4.秸秆基料化利用

在设施农业集中区域,重点组织开展秸秆基料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基料化利用量达到25万吨。

(1)区域范围:包括兴安盟、赤峰市、包头市。

(2)主推技术:秸秆栽培食用菌技术。

(3)建设内容: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规模化、标准化栽培食用菌示范企业10个。

5.秸秆原料化利用

在秸秆资源富集区域,重点组织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到2020年,秸秆原料化利用量达到15万吨。

(1)区域范围:包括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

(2)主推技术:秸秆人造板材生产技术。

(3)建设内容:建设以秸秆为主要原料,规模化、标准化生产人造板材示范企业5个。

6.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管理体系。

(1)区域范围:秸秆资源丰富、基础条件较好地区。

(2)主推模式:一是以规模化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的秸秆收储运模式;二是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牧民经纪人队伍为纽带的秸秆收储运模式。

(3)建设内容:一是建设秸秆收储中心20处,依托龙头企业,探索“一点对多源”的多级秸秆收储运体系。二是建设秸秆收购站点100处,依托乡镇村,探索“多点对多源”的收储运模式。

(三)实施进度

    “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进度见表3。

3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进度表

 

建设内容

合计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秸秆机械粉碎深翻还田示范基地

10

2

2

2

2

2

秸秆堆沤还田示范旗县

1

 

1

 

 

 

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示范企业

20

4

4

4

4

4

秸秆生物炭还田示范旗县

1

 

 

 

1

 

秸秆腐熟还田示范旗县

3

1

 

1

 

1

秸秆青贮、揉搓丝化示范企业

20

4

4

4

4

4

秸秆粉碎压块饲料示范企业

20

4

4

4

4

4

秸秆饲料深加工高值利用示范企业

5

1

1

1

1

1

大型秸秆生物天燃气示范工程

5

1

1

1

1

1

大型秸秆沼气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10

2

2

2

2

2

秸秆成型颗粒燃料集中采暖示范村

100

20

20

20

20

20

基料

秸秆栽培食用菌示范企业

10

2

2

2

2

2

原料

生产人造板材示范企业

5

1

1

1

1

1

收储运体系

秸秆收储中心

20

4

4

4

4

4

秸秆收购站点

100

20

20

20

20

20

 

合计

330

66

66

66

66

66

 

四、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投资估算

“十三五”期间建设秸秆综合利用项目330项,计划总投资10亿元,每年投资2亿元(详见表4)。

4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投资估算表(万元)

 

建设内容

数量

单位

投资估算

 

秸秆机械粉碎深翻还田示范基地

10

10000

秸秆堆沤还田示范旗县

1

1500

秸秆养畜过腹还田示范企业

20

10000

秸秆生物炭还田示范旗县

1

1500

秸秆腐熟还田示范旗县

3

4500

秸秆青贮、揉搓丝化示范企业

20

9000

秸秆粉碎压块饲料示范企业

20

9000

秸秆饲料深加工高值利用示范企业

5

5000

大型秸秆生物天燃气示范工程

5

20000

大型秸秆沼气循环利用示范工程

10

7000

秸秆成型颗粒燃料集中采暖示范村

100

7000

基料

秸秆栽培食用菌示范企业

10

2000

原料

生产人造板材示范企业

5

2500

收储运体系

秸秆收储中心

20

3000

秸秆收购站点

100

8000

 

合计

330

 

100000

2.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10亿元,采取中央补助、自治区配套、项目整合、企业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筹措,其中申请中央补助2亿元,自治区配套2亿元,相关项目整合3亿元,企业自筹3亿元。

(二)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后,预计年增收13.7亿元。其中:一是秸秆肥料化利用,“十三五”期间秸秆还田量增加150万吨,可使500万亩粮食增产20万吨以上,累计增加收益3.2亿元。二是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每吨秸秆平均增加收益300元。“十三五”期间转化利用秸秆350万吨,累计增加收益10.5亿元。

2.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可有效遏制秸秆资源的焚烧和废弃,减少环境污染,保障交通安全,给乡村居民提供一个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秸秆还田可有效缓解化肥施用过多带来的土壤结构板结、肥力下降问题,避免秸秆弃置引起的水体环境污染,维护农牧业生态系统平衡,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每年可替代标煤250万吨以上,减排二氧化碳650万吨。

3.社会效益

通过项目实施,农作物秸秆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带动涉农运输业、机械加工、农村能源等相关行业持续进步,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每年可节约饲料粮100万吨,增加农牧民就业岗位20000个。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把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牧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完善秸秆禁烧的相关法规和管理办法,抓紧制定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具体政策,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

2.明确职责分工。组织建立由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牧业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牧业部门统筹研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建议,加强对全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农牧业部门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多种形式的秸秆综合利用;科技部门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攻关研究;财政部门要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财政支持力度;环保部门要抓好禁烧巡查,严格执法。

(二)政策保障

1.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制定优惠政策,提高农牧民利用秸秆的积极性。各级财政部门要在继续支持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燃料化利用等既有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创新力度,鼓励对秸秆资源进行规模化、深层次利用,突出对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以及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的扶持和引导,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的带动效应。土地管理部门要在秸秆综合利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秸秆收储场用地、秸秆气化站、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基础设施、秸秆沼气集中供气用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以农作物秸秆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产品的所得收入,按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中抵免。对秸秆板材加工、秸秆新型建材等秸秆综合利用重点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加快研究对运输农作物秸秆的车辆免收过路过桥费政策。

3.多渠道投入资金。加快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农作物秸秆利用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和综合利用,重点支持秸秆青贮、氨化、微贮和秸秆饲料深加工,促进肉牛、奶牛、肉羊养殖规模化发展。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突出对投资规模大、技术含量高、秸秆利用量较多的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支持。积极支持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争取国外政府、组织的优惠贷款。

(三)技术保障

1.加强技术研发。加快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机械设备的研制工作,提高设备科技含量和加工制造能力。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技术研究,纳入重大科技专项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引进技术,经过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各类科研机构和企业在全区独立或联合设立研发机构,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试点基地和成果推广转化基地。

2.加快技术推广。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工程,加速秸秆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依托农牧业科技专家、龙头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农牧业技术推广部门、科技培训学校等农牧区科技服务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指导、培训和推广服务。加大宣传力度,重视信息传播和知识普及,使秸秆综合利用真正成为农牧业增产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

(四)社会保障

1.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强化秸秆禁烧工作责任,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让秸秆综合利用变成农牧民的自觉行动。

2.强化社会监督。在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秸秆禁烧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秸秆禁烧目标管理责任制,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建立督查体系。把城市周边以及国道、省道、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干道沿线划为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层层落实,群防群治。要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充分反映公众的意愿,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完善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公众检举焚烧的违法行为。

3.壮大人才队伍。建立科研院所、技术推广服务单位、重点企业秸秆综合利用专家库,为全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加强农技推广人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培训,提高广大农技人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推广服务的动力和能力。整合政府、协会、重点企业的农牧业培训资源,培养适宜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所需的实用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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