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为85%;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产业化利用量(包括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等)占利用总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28%提高到42%左右,其中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占利用总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11%提高到35%左右。
《实施方案》中还提出了有关秸秆综合利用的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不断细化还田利用方式,提升还田服务水平,推广还田配套技术,大力推广玉米、大豆免耕直播和水稻旱直播技术,示范县区到2020年实现免耕直播技术全覆盖;完善收储运销体系,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1个标准化临时堆放点,实现秸秆收储运销网络乡镇全覆盖;稳定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加快建设秸秆发电项目,推广工业原料化利用;围绕秸秆全产业链条,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1个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
对秸秆转化利用较好产业和项目,《实施方案》指出将加大支持力度,其中,在收储环节,将秸秆打捆等农机全部纳入农机补贴范围。对村级标准化临时堆放转运点以及具有一定规模、具备相应机械设备的收储点,各地可按10万元/千吨标准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在运销环节,开通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参照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给秸秆运输车辆提供便利运输条件。秸秆捡拾、切割、粉碎、打捆、成型等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在能源化、工业原料化利用环节,对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按照当年秸秆实际利用量和多用多补的原则,由省、市、县财政给予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设立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发展环保产业专项基金,引入股权投资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研究的扶持力度,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人才引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等,享受“全创改”相关补助扶持政策。对我市企业利用秸秆生产的各类产品,各地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通过优先采购等方式积极推广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