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点工作
(一)加大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继续优化推广稻麦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和大小麦免耕直播稻草覆盖还田技术,因地制宜示范应用秸秆青贮饲料化利用技术、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化利用技术、秸秆沼气生产技术、秸秆基料化利用技术和秸秆材料化利用技术,有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开展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开展农作物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建设,示范方复种面积在500亩(山区镇300亩)以上。秸秆全量利用示范方在开展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的同时,将无法直接还田利用的秸秆实施机械捡拾打捆离田工作,并落实秸秆利用途径,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率100%,秸秆离田利用率30%以上,大力推广农作物收割、捡拾、打捆为一体的农业机械。
(三)开展秸秆离田利用示范点建设。鼓励秸秆离田利用,将离田的农作物秸秆进行产业化利用,对秸秆进行离田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和原料化的模式进行示范推广,对年用秸秆20吨以上的,建设成为秸秆离田利用示范点。
(四)探索秸秆收集贮运体系建设。培育秸秆收贮专业组织,在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相对集中的镇街,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扶持监管、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保障秸秆利用产业链畅通,配套秸秆堆场用地等基础设施,推广秸秆收集打捆、堆垛运送“机器换人”,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
(五)完成样本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调查。根据全国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要求,我区建立120户秸秆利用情况调查样本农户(具体调查户数分配仍按绍柯农〔2019〕197号文件执行),开展农户抽样调查,在春花作物、早稻、晚稻收获后,分别对样本农户开展现场调查,调查结果作为各镇街填报秸秆利用量台账“农户秸秆利用量”的基础数据。
二、政策措施
(一)被评为区级全量利用示范方和离田利用示范点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家分别奖补1万元;被评为市级秸秆收储运示范点的主体,每家区级配套奖补5万元。
(二)对当年新增秸秆收储运设备(收捡捆一体机、捡拾打捆机、粉碎机、地磅、传送带、抓草机、监控等)和配套设施(地磅、大棚等),按总投资额的70%进行补助,每家企业经营主体最高补助额不超过20万元。
(三)对离田应用农作物秸秆数量达到20吨以上的各类企业经营主体,每吨奖补200元,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对年度秸秆利用样本农户入户调查进行补助,每户每年补助200元。
以上政策措施要求在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申请上报,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