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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寿阳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5  浏览次数:67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现将山西省寿阳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转发如下。

 

为切实做好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晋中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农科信发〔2020〕6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开发利用水平,推动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强试点示范,创新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加大政府资金补贴投入力度,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课题研讨、创新模式、新技术试点试验,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坚决治理秸秆露天焚烧,巩固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成效,2020年继续推进建设“县域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

二、工作目标

根据上级任务下达、2019年利用实际及2020年我县种植实际,2020年在我县实施约78万亩(市级任务下达任务秸秆直接还田70万亩)秸秆直接还田、实施秸秆离田约2万亩、开展约3000亩丘陵山区秸秆捡拾利用示范点;进一步总结提炼适合我县推广应用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和模式,建立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主要技术清单;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努力实现县域秸秆全量综合利用;加强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夯实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决策基础;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实现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投资情况

经摸底,我县2020年高杆作物实际种植面积约80万亩,秸秆还田模式每亩补助33元,秸秆离田模式每亩补助13元,农户每亩自筹约67元。

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不得与有机旱作示范园区项目、有机旱作高产玉米标准园建设、秸秆人工捡拾离田试点项目、土地租赁补贴等项目重复补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年9月20日—9月30日)

1.编制实施方案

总结2019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经验实践,结合2020年种植实际情况,继续加强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的规划研究,继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利用,积极探索秸秆基料化、原料化利用,以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为目标,编制2020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责任分工,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任务分解落实

各乡镇要及时对接网格、对接农户、对接地块、对接项目、对接合作社、对接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乡镇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村制定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及本年度实施办法,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图”。规划要重点把握三点内容,一是鼓励农户采用土地托管的经营模式,加快推进土地规模经营,便于秸秆统一处理利用;二是持续推进种植业结构优化调整,因地制宜重点发展杂粮、蔬菜、玉露香梨等产业,积极推进粮改饲,扩大秸秆饲料化利用,构建粮饲兼顾、农牧结合、循环发展的新模式;三是合理规划、充分利用土地,加强生态建设,结合“五地一产”入市改革,吸引工商资本,激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康养产业为新模式,提升绿色发展优势。

10月1日—10月10日。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各村今年实际种植情况、农机情况;尊重村民意愿,及早规划秸秆利用模式和区域,并组织村干部、网格长、合作社、农机大户等人员完成相关培训。

 10月11日—10月15日。各村组在农户自主选择利用方式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出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办法,可采用推荐模式(见附件3),也可自主创新,可采用一种,也可采用多种。同时由村委会与服务组织签订综合利用服务合同。

10月16日—10月20日。整理完善档案资料。制作农户档案,要详实体现各地块产业内容及秸秆利用方式;绘制作战图板,要精确体现本村产业规划及各地块具体利用方式;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台账,登记农户姓名、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组织、作业时间、验收情况等事项。

此阶段县级五个工作指导组要全程进行培训、指导、督查,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困难问题,为下一步全面实施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2020年10月21日—2021年3月底)

由乡镇统筹协调,以村组为实施主体。各乡镇、管委会负责组织村组落实计划任务和核实作业面积工作,村组要协调农户做好配合,监督服务组织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任务。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还田作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离田作业,2021年3月底前完成旋耕作业。

(三)验收阶段(2021年11月底——2021年4月底)

实施完成后,各级要及时组建验收组开展验收,验收遵循村组自验、乡镇验收、县级抽验的程序。对于2020年底之前全部完成秸秆综合利用作业的模式,可采取边作业边验收形式进行验收。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各村组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验收,保障实施过程严谨规范,实施结果真实可靠,要求2021年4月15日前完成。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组织财政、农村事务管理中心、农机、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对各乡镇秸秆综合利用情况进行抽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见附件1),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农村、财政、林业、农机、畜牧、农村事务管理中心、生态环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凤城区管委会,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协调、督查、考核、奖惩等,并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见附件2),分别由农业农村、林业、农机、畜牧、农村事务管理中心五个部门牵头,分组负责,全程指导。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二)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流动宣传车等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增强人民对秸秆综合利用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确保完成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三)加大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通过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及财政直接补助的方式对此项工作实施作业补贴,实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采取秸秆还田模式的,每亩补助33元;采取秸秆离田并配套进行机耕、旋耕作业的,每亩补助13元。

同时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组织实施相应配套项目,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对年利用秸秆数量大、运营稳定的主体,优先争取项目扶持;收购、运输秸秆的车辆,开辟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对兴扩建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组织或个人,优先给予贷款、税收优惠、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支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发展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的调幅犁、旋耕机、播种机、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秸秆打捆机等。

(四)强化考核奖惩。县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秸秆利用工作不力,出现秸秆焚烧的乡镇启动相应问责程序。对仍发生野外焚烧秸秆的农户,扣发该农户当年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产生严重后果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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