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日前,银川市对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除了确定以空气质量同比变化情况作为考核指标,这次修订还有一个与以往大不相同之处:细化了在秸秆及废弃物禁烧等方面的生态补偿资金扣除标准,一旦出现工作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将依据造成污染轻重程度不同,扣除2万至4万元生态补偿资金。
生态补偿机制的好处显而易见。这种依据“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来实施的生态保护制度,能有效激发地方政府治理改善空气质量的决心——治理效果越好,得到的补偿金越多;反之,不仅拿不到生态补偿金,而且还要缴纳补偿金。这种机制有效地把奖励与惩罚结合起来,是在倒逼地方政府积极参与环保治理。
积极治理也要有的放矢。此次有关秸秆焚烧等标准的细化,一方面说明相关问题在空气质量改善中已是不容回避的现象,必须想尽办法加以解决;另一方面其实也是予以警示,简单的“一禁了之”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只有下决心、想办法提升秸秆附加值和销售价格,让秸秆变废为宝,这个让人头疼的污染问题才不会周而复始、无穷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