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构建综合利用产业框架
未来三年,哈市将主要围绕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五个领域,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升作业装备能力,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在具体路径上,哈市将突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主渠道;加快推进农村秸秆燃料化利用;努力提高饲料化利用水平;积极谋划推动秸秆发电、沼气和工业原料化项目,初步构建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框架。
依据《方案》,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政府补贴、市场化运作与农民自筹相结合的方式筹集。
其中,新建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投入资金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进行;秸秆还田作业、秸秆还田离田机具购置、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站建设、新建原料化加工企业等主要采取“市场化运作+政府补贴”的方式进行。
深松翻埋还田每亩补40元
哈市将采取机械化翻埋碎混还田、免耕覆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和秸秆造肥等方式,有效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到2020年,肥料化利用秸秆面积达到790万亩,利用秸秆量达到742万吨以上、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5.97%。
哈市将对秸秆还田给予补贴。玉米秸秆深松翻埋还田每亩补贴40元。其中,省级补贴20元;市级补贴10元;县(区、市)补贴10元。
安户用生物质炉具财政补贴70%
哈市将加快实施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秸秆发电和秸秆沼气等燃料化利用项目,逐步扩大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利用试点范围,带动生物质锅炉推广和燃煤锅炉生物质化改造,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到2020年,秸秆燃料化利用量达到729万吨以上,占秸秆可收集量的35.34%。
哈市将按照各县(区、市)建设秸秆固化站数量,配套推广相应的户用生物质锅炉。2018年,全市更换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39850台。
哈市将对户用生物质锅炉进行补贴,按照每台2100元标准,由财政补贴70%。其中,省级补贴35%;市级补贴17.5%;县(区、市)级补贴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