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围绕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提高对秸秆还田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成立了《玉州区水稻秸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镇(街道)、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实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目标责任制。印发了《玉州区2020年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职责,把任务分解落实到镇(街道)和村(社区),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提高还田效率和效果。区农业农村局还成立了《秸利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专家组》,负责秸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确保秸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创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面积大、范围广,工作量大,要提高农户的思想认识及统一工作思想,前期需做大量的宣传发动、召开现场会、组织培训等工作,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让农民充分认识露天烧秸秆的严重危害和秸秆还田的重要意义,印发技术资料,建立示范样板进行现场教育,让群众自发地应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我局出动了宣传车20多车次,在主要路口、村庄进行宣传,同时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挂200多条宣传横幅,共出动巡查人员360多人次。
三是疏堵结合,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在玉州区名山街道、南江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大塘镇、仁东镇、仁厚镇等七个镇(街道),每个镇(街道)建立5-10个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夏季完成区级秸秆利用示范面积3.21万亩,其中水稻秸秆粉碎还田2.16万亩,秸秆粉碎翻耕压青还田利用0.82万亩,秸秆基料化利用 0.23万亩,超额完成夏季目标任务。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推广面积达8.96万亩,综合利用率超90%以上。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激发秸秆还田、收储运、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完善秸秆收储运体系。夏季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片共出动秸秆粉碎机272台次,耙田翻耕机186台次,秸秆收储机械83台次。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较上年稳步提升,夯实秸秆综合利用科学决策基础。
四是多方整合资金,规范使用经费。2020年全区水稻秸秆综合利用及早落实经费,通过整合2018年、2019年玉林市级秸秆还田项目资金60万元,2020年自治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50万元,2020年中央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150万元及2020年玉州区本级财政预算资金65万元,共计425万元开展玉州区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工作。严格遵守财务制度,按照审批的创建秸秆还田示范区实施方案,合理合规使用工作经费,做到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