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现将上海市秸秆补贴政策转发如下,继续落实本市《关于持续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19〕8号)精神,对本市(含域外农场)水稻、油菜、茭白秸秆的综合利用给予支持。
1.对水稻、油菜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元/亩的补贴。
2.对收购本市水稻、油菜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实际利用量,给予300元/吨的补贴。
3.对收购本市茭白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离田利用的单位,按照实际利用量,给予25元/吨的补贴。
4.对于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执行。
5.对购置秸秆利用相关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具体按照上海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