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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零火点县区一次性奖励5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8  浏览次数:69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日前安徽省亳州市出台秸秆综合了政策,对零火点县区一次性奖励500万。



                    



      《方案》明确,要严格责任追究和奖惩。实行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制度。2020年5月25日前,各县及谯城区要分别向市财政缴纳500万元、亳州高新区缴纳200万元的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

严格落实扣除保证金制度。在重点禁烧时段内,凡是被国家卫星监测和省、市督查发现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该县区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100万元。对卫星误判或确属客观原因造成的火点,由所在县区申请,省、市组织调查核实,情况属实且省大气办同意核销的,不扣除禁烧保证金;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每个火点加扣50万元。对重点时段以外出现的各类焚烧现象,每个火点扣除10万元。因资金扣除形成的奖补资金缺口,由县区财政自行承担。

严格预警和责任追究。对秸秆禁烧重点时段出现火点的县区,市禁烧办将对该县区进行预警;对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不力、秸秆焚烧频发的县区予以警示;市禁烧办对各县区卫星监测火点核销申请进行抽查,对与实际情形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移交所在县区委、县区政府调查处理,同时不再受理该县区火点核销申请。全市发布重污染天气市级黄色以上预警、启动III级以上响应措施期间出现秸秆焚烧火点的县区,市禁烧领导小组将视情形约谈所在县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暂停审批所在县区新增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消有关生态环境保护荣誉称号。

对年均每百万亩农作物播种面积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超过2个且导致全市火点数进入全省前八名的县区,由亳州市禁烧办提请市政府责令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亳州电视台作公开说明。各县区应对市禁烧办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和实施区域限批的工作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落实奖励措施。对实现零火点的县区,除全额退还秸秆禁烧工作保证金,足额拨付市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外,市政府再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亳州高新区奖励200万元),并在申报各级环保、农业项目上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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