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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多渠道引导秸秆变“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浏览次数:80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日前,记者从江西省南昌市了解到,该市出台了《南昌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秸秆综合利用率2020年达91%以上。南昌市全面禁止非法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将秸秆随意抛弃在路边、田头和河渠,重点推进秸秆肥料化利用,积极拓展秸秆能源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等多元化利用,严格控制水稻留茬高度在15厘米以下。对于实施秸秆还田的,水稻秸秆切碎合格长度应小于10厘米,且碎秆撒布无堆积。

 
                

     在加大秸秆资源饲料化利用方面,以秸秆还田利用为重点,推广秸秆肥料化利用的同时,行动计划还提出,发展以秸秆高效能源化利用为代表的生物质能,鼓励发展秸秆固化成型能源产业和规模化秸秆沼气发电上网等高效能源化项目。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开展秸秆原料化利用,将秸秆替代木材用于造纸、生产板材、制作工艺品、生产活性炭等,鼓励农村结合旅游业发展草绳、草袋、草帘等秸秆编织工艺品。

此外,南昌市对抽查发现留茬高于15厘米的水稻田块合计10亩以上不超过50亩的县(区、新区、开发区),视情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区)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对抽查发现留茬高于15厘米的水稻田块合计超过50亩的县(区、新区、开发区),视情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县(区)政府、新区(开发区)管委会主要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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