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13日,黑龙江省政府发布消息,该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对出现第一个火点的相关县(市、区),省财政直接扣拨该地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
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每年秸秆产生量达1.3亿吨,约占中国秸秆总量1/8,农民经常在田间地头露天焚烧秸秆,猛烈的火势,滚滚的浓烟成为导致重污染天气形成的重要原因。2017年10月9日至11月10日,环境卫星显示黑龙江省境内火点数就达到1889个,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问题已成为黑龙江省的焦点难点问题。
今年,黑龙江省设立了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出台了《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实行严厉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问责制度。9月15日至12月10日或翌年3月10日至5月15日期间内,出现第一个火点的,该省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市、区)50万元,再出现火点,按每个火点30万元扣拨资金。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也将依法处以罚款或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