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天津市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关于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农委计财〔2016〕119号)的要求,保障2017年滨海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顺利开展,决定召开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通知如下:
一、 参会人员
塘沽、汉沽、大港农机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 会议时间 地点
会议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会期一天
会议地点:国泰大厦A座3414会议室
三、 会议内容
(一)工作交流
1. 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评述,内容为:秸秆资源量、利用渠道、措施、实效、经验及存在问题等。
2.结合市人大《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市级考核评表内容就如何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出工作措施及需求等。
(二)学习解读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文件
1.《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露天禁烧的决定》、《关于加强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政策。
2.研究制订街镇与各农机管理部门、街镇与村签订的责任书。
3.研究新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与新区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4.研究讨论2017年新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张俊岭 史晶晶 电话:65305604 65305603
滨海新区农委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