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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出台政策 到2017年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04  浏览次数:1165

每到秋冬季节,秸秆的处理就成了一道难题。如果烧掉,将对空气造成污染;如果不烧,又没有办法处理。怎样为秸秆找到真正出路?昨天,记者了解到,我市已出台《关于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要在2017年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为实现这一目标,这两年绍兴将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步伐,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政策扶持,力求在2017年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根据文件提出的目标,我市将力争到2017年,建立起禁止秸秆露天禁烧长效机制和秸秆多元化、产业化利用新格局,基本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6%、90%、95%。

秸秆的综合利用,一直是一个难点。此次出台的文件提出了具体意见。

在秸秆肥料化还田上,我市将推广选用带茎秆切碎和抛洒装置的全喂入或半喂入联合收割机作业,便于秸秆还田和埋茬,留茬高度不超过15cm。同时制定计划分步推进,确保到2017年,全市以稻、麦、油菜秸秆为重点的机械粉碎还田量达到全田秸秆量的1/2以上。

在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产业上,我市将积极开拓农民创收致富就业渠道,鼓励和培育当地农民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各类生产;以绍兴畜牧龙头企业为依托,大力发展秸秆饲料加工产业,鼓励和扶持畜牧养殖企业通过玉米、豆类等秸秆粉碎、发酵技术和收购秸秆饲料,提高秸秆的饲料化利用比重。

在推进秸秆收集储运和发电项目上,我市将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区域秸秆收储中心,构建县域范围的秸秆收集贮运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秸秆消耗量较大的生物质发电厂,支持现有热电厂开展技术改造,扶持电厂利用秸秆发电。

在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过程中,我市也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

据悉,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的补贴力度,提高补贴标准。越城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相关乡镇(街道)将尽快建立秸秆收储运输体系,利用现有电厂焚烧发电,杜绝秸秆露天焚烧,所需补助可从粮食生产功能区补助资金列支,属地政府(管委会)同时建立专项配套资金。

 

在推进综合利用的同时,我市也将加大对秸秆露天焚烧的查处力度。

记者了解到,今后我市将以中心城区、建制镇、居民集中区、主要道路沿线、高压输电线路等周边为重点,依法划定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并向社会公布,强势推进秸秆禁烧工作。在秸秆焚烧多发区域和时段,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级环保部门将组织开展重点巡查和执法检查,坚决制止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对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保部门依法从严处罚;涉及农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主体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依法减少或取消其当地涉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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