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辽宁省环保厅获悉,今年2月份,辽宁省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同比有所下降,辽宁省环保厅采取六大措施整治大气环境。
秸秆焚烧等“拉低”2月空气质量
辽宁省环保厅表示,据监测分析,影响该省空气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是秸秆焚烧反弹,污染严重。由于临近春耕,秸秆禁烧问题大量反弹,2月份环保部发布的辽宁省发生秸秆焚烧火点296个,较去年同期增加393.3%,严重影响了辽宁省春季大气环境质量。
二是燃煤污染。目前辽宁省尚有老旧低效锅炉一万两千余台,污染治理设施水平普遍较低。城市周边燃煤散烧排放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
三是城市扬尘污染。辽宁省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低,渣土运输遗撒、煤堆料场未落实有效抑尘措施。此外,正值冬春交替时期,农田、街道等裸露地面也是产生扬尘的重要来源。
四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且北方冬季气温低,车辆耗油量大导致污染物排放增加,也是影响空气质量的原因之一。
五是气象条件较差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今年2月份辽宁省污染物扩散条件较2016年同期转差,冷空气不活跃、中高层湿度同比升高,地面相对湿度同比增大,容易形成高湿、逆温等不利于污染扩散气象条件。
从全国情况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其他省份也基本如此,高湿高温静稳等持续不利的气象条件,导致大范围环境空气质量下降。
前两月因秸秆焚烧
148人次被问责
为整治近期空气质量下降的情况,辽宁省环保厅采取六项措施治理。
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力度,严肃问责。对秸秆焚烧管控重点地区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火点的,通报全省并报省政府督查室纳入全省绩效考核。对2017年一月、二月火点责任人实施了问责。据统计,全省已对116个乡镇政府、村组织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乡(镇)、村主要领导行政问责148人次,通报批评126人次,党内警告处分24人次,免职1人,处个人罚款48800元。
拆除燃煤小锅炉等措施减轻燃煤污染。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103台燃煤小锅炉拆除任务。同时,杜绝集中供热范围内新建燃煤锅炉。
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开展春季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活动。逐步建立施工扬尘监控平台,安装视频监控。加强土石方等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大型煤场、料场的管控。4月底前,开展一次扬尘综合整治活动,有效控制春季扬尘污染。并从本月起至12月,辽宁省环保厅开展工业生产企业料场堆场抑尘控尘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原则上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料场堆场至少检查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城市建成区内工业生产企业中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粉性物料、固体废弃物料场堆场是否密闭存放;临时性堆放场所是否采取严格的覆盖和围挡措施;堆场路面是否进行硬化处理;露天装卸粉性物料是否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
在新车销售、在用车监测方面加大管控工作力度,严控机动车污染。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排放控制标准,全省所有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全面实施国五排放标准。此外,2017年全省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10万辆,已将淘汰任务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并列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的绩效考核指标。
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执法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持续超标排污拒不改正、偷排偷放、监测数据造假的,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行政拘留等措施;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坚持重点治乱,铁拳治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气违法排污行为,形成环境违法后果严惩的高压态势。
推动钢铁等行业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