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学法后,胡海峰指出,《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是我市历史上首部地方性法规,它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制定迈出了关键的第一步,接下来要切实发挥法律效力,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协同执法是重中之重。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把法规条例真正执行到位。要加强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条例》,自觉遵守《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也是《立法法》修改后浙江省第二批确定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第一部实体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市下一步实施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提供法规依据,为大气污染防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