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产业新闻 » 正文

《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3  浏览次数:808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

印发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16]25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农业厅(委、办、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湖南省农村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5〕2651号)精神,实现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我们研究起草了《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按进度要求及时上报。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程慧强

010-68505569传真:68505568

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强少杰

010-59192909传真:59193076

附件:关于编制“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1月24日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