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和考核。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应用,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的效率和水平。健全秸秆资源评估、综合利用和焚烧监测的统计、评价体系。逐步建立以过火面积、焚烧量和综合利用量为核心的秸秆禁烧工作评价、考核方法和奖惩机制。
二要加强信息公开和执法。各地要加大秸秆禁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公开违法焚烧秸秆的相关信息,对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人员伤害、交通事故的严肃依法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实行目标责任制,对秸秆焚烧严重和综合利用率低的地区启动问责机制,并追究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