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严控燃煤污染。市区内843台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包括省下达的115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10月底前必须完成;强化采暖期用煤质量监督检查,避免燃烧劣质煤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二是严控机动车污染。确保年底前完成40705辆黄标车淘汰;环保、公安加强配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冒黑烟车辆、进入污染防治限行区域的违规机动车,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三是严控扬尘污染,加大施工、交通以及堆场等大型尘源扬尘污染监督检查力度。明确部门职责,环保部门在扬尘监管中负责统一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监管,将分类挂牌、量化考核落到实处;强化属地责任,做好道路扬尘等重点、难点工作监管;四是严控秸秆焚烧。建立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乡、村、街道秸秆焚烧四级网格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巡查,对秸秆焚烧行为及时查处,严控秋末冬初秸秆焚烧。
为打响此次战役,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此项工作采取定期通报制度。蓝天工程各有关单位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每半个月报市蓝天办;市蓝天办按期报省蓝天办,并定期在媒体上通报各地燃煤锅炉等工作进展,对工作不力、影响进展的通报批评。同时,此项工作纳入市政府对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大气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