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秸秆生成的气体,增加了空气中二氧化碳的含量和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数量,秸秆燃烧时生成大量白色固体烟雾,大大降低空气的能见度,对高速公路的车辆、机场的航班等影响极大。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秸秆禁烧工作,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日前,我市出台了《濮阳市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疏堵结合,有效解决多年来秸秆焚烧屡禁不止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全面提高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水平;统筹兼顾,严控秸秆焚烧、落叶焚烧等面源造成的大气污染;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经过系统治理,我市要形成全市五县两区、工业园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87个乡镇(街道办),13399个村民组秸秆禁烧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快实现全市基本“零火点”目标,努力在全市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决定全年实行秸秆禁烧,禁止各类露天焚烧。重点禁烧阶段为夏收、夏种(5月20日至6月30日)和秋收、秋种(9月5日至11月5日)时节。做到秸秆禁烧全覆盖,秸秆综合利用取得扎实成效。
强化宣传引导和责任落实。要通过市各大新闻媒体和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充分展示我市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以及有关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技术措施和扶持政策,在全社会营造“禁烧秸秆、利国利民、美化家园”的舆论氛围。各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强化综合利用。综合利用是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根本途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广综合利用先进技术,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财政支持和奖罚政策,努力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大力促进秸秆肥料、秸秆饲料、秸秆燃料、秸秆工业原料、秸秆食用菌基料、秸秆沼气和发电等产业化发展,推动秸秆资源化和商品化,切实解决秸秆废弃、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大气环境污染问题,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强化执法监管和监测预警。“三夏”“三秋”期间,各县区要组织人
员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地头,全天候督导巡查。对故意纵火焚烧秸秆、寻衅滋事、扰乱社会安定的人员,公安、司法部门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市环保部门和气象部门要切实加强“三夏”“三秋”期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天气预报工作,及时提供空气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分析等监测信息,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支持。
强化执纪问责,实施奖罚和通报制度。“三夏”“三秋”期间,对发现着火点的,由市政府或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约谈有关县区主要负责人。对无视约谈效果、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不力、两次成为约谈对象的,将对县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大奖惩力度,以环境保护部公布的秸秆焚烧着火点数和精确经纬度为依据,以县区为单位,每1个着火点,由市财政直接扣拨相关县区财政50万元;扣拨资金除用于市、县奖励外,其余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