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等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秸秆禁烧工作取得实效”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围绕利用和禁烧两个方面,精心组织、超前谋划,在加强宣传教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综合利用、完善政策措施等方面做了扎实有效的工作,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农作物秸秆可收集量588.82万吨,综合利用量515.51万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7.55%,全市全年卫星监测火点仅1处,基本实现了“零火点”的预定目标。
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以来,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干群团结一致、群策群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但也正如你们所反映的一样,两年来的工作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待妥善解决。
1、现行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标准较低,与秸秆离田或机械化全量还田成本差距较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是由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办法规定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标准为小麦、油菜、玉米每亩20元,水稻每亩10元,根据近年来对秸秆还田费用的测算,该标准远远低于秸秆综合利用的实际投入。对此,我们已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向省有关部门反映,建议提高农作物秸秆奖补资金标准,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的补贴力度。至2014年开始我市按照10%的比例,每年拿出约1700万元用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奖补资金的配套,鉴于市财政状况,目前市级财政难以再另外安排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再给予相关补助。对此我们在2015年秋季及今年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中,我们对除省奖补资金外,市、县两级配套的奖补资金也不再作硬性规定,具体使用可以由各地按照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以缓解各地工作压力。另外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筹措安排自有资金,适当扩大奖补对象,提高奖补标准。

2、缺乏大型农机和配套秸秆还田农机具,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所需要的秸秆粉碎、灭茬等农机不足。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配套问题,2015年夏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开展之初,市政府就安排各地对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及农机缺口进行摸排,提前做好农机具的调配工作,并要求各地在落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整合项目和资金,加大对8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秸秆还田与离田等专业机具进行叠加补贴,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鼓励购置大型复合机具,提升农机装备水平。2015年《六安市农作物秸秆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中,针对奖补资金使用,我们提出对农民购买秸秆机械化全量还田所需的秸秆粉碎、灭茬等农机的,可以在各类农机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不少于10%的叠加奖励。我们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争取各类补贴资金,进一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机械补贴标准,提高农民购买大马力农机及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的积极性。
3、生物质电厂燃料中农作物秸秆比重较低。根据省政府有关要求,2015-2017年生物质电厂使用农作物秸秆量占全部燃料的比重应达40%左右,但因受设备、技术和经济原因,目前各生物质电厂,农作物秸秆在全部燃料中的比重仅有10%。2015年市环保部门已对全市各生物质电厂燃料秸秆利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农作物秸秆在全部燃料中占有的比重,对秸秆利用量未达标的,我们已向省、市有关部门进行了反映,并建议追缴预拨付的财政奖补资金。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一是责任再压实。进一步明确“市督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体系。二是督查再加强。进一步落实包保责任,加大督查巡查力度,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三是思想再提高。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全年禁烧、常态禁烧、长效禁烧”理念,争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