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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秸秆收储在即农机安全亟待强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1  浏览次数:905
     秋收在即,随着农业机械化的普及,不少农村都会选择采用机械化操作,近年来农机伤人事件也时有发生,法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操作机器时一定要小心谨慎,先观察后发动,确保安全使用,避免因意外伤到他人。另外,机械一旦出现故障不要第一时间用手去处理,一定要确保机械在完全处于停机的状态或断电的情况下,利用可用的工具去处理。如果发生意外及时向119、120联系等待救援。
     
                 

   巨野一男子在帮助本村村民粉碎秸秆时,因疏忽大意未能察觉到秸秆堆里有人睡觉,将对方碾轧致死。近日,巨野法院一审宣判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驾驶员赵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5年9月29日,正值秋收时节。巨野县的赵某超邀请同村村民赵某去自家地里帮忙粉碎秸秆。下午14时许,另一村民宁某也来帮自己表弟收玉米,宁某帮忙的地块与赵某超家的玉米地相邻。

到了中午时分,干了一上午活儿的宁某感觉有些困倦,便倒头睡在了赵某超的玉米地里。而当赵某开着拖拉机来到赵某超的玉米地里进行秸秆粉碎时,由于疏忽,未能察觉到正在玉米地里睡觉的宁某,便驾驶拖拉机后挂粉碎机直接从宁某身上碾轧过去,致被害人宁某当场被绞死。

       后经鉴定,被害人宁某系外力致胸腹腔多脏器破碎而死。

       事发时,赵某的儿子也在现场,看到自己父亲因为一时疏忽将人碾死了,赵某的儿子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赵某也在现场等待民警的到来。案发后,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赵某一家先后赔偿宁某近亲属损失11万元,被害人近亲属对赵某也表示谅解。

该案经巨野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驾驶机动车辆,由于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被告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系自首,且对被害方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最终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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