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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季秸秆收购同比增九成 秸秆发电量保持强劲增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4  浏览次数:450
 记者4月25日从省能源局获悉,今年1月份以来,在运20座秸秆电厂科学安排机组检修,积极保障生产运行,秸秆发电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态势。一季度,全省农作物秸秆收购量43万吨,同比增加90%。下一步,省能源局将于4月底前督促秸秆电厂签订2016年秸秆使用协议,争取农作物秸秆收购量提高到200万吨以上。

    据了解,2015年以来,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秸秆发电优惠政策,省能源局扎实推进政策落实到位,收获良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三方面:一是省直联动优化投资环境。推进秸秆发电财政奖补,5977.7万元秸秆发电奖补资金已预拨到地方财政;免征运输秸秆车辆普通公路通行费,建立秸秆收储运绿色通道;单列新建电厂的用地指标、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取水指标;对秸秆初加工执行农业生产电价;简化秸秆发电项目支持性文件办理流程,前期工作时间缩短半年以上;2015年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700余万元。二是督促签订秸秆使用协议。 20座秸秆电厂与地方政府、国有农场均签订了农作物秸秆使用协议,2015年协议使用农作物秸秆总量162万吨,占电厂全部燃料总量的34%。三是实行秸秆使用通报制度。省能源局每月督促电厂所在县(市、区)政府负责按月核实电厂燃料收购情况,定期通报农作物秸秆使用情况。(郑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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